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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通报新增2例确诊病例情况

牡丹江通报新增2例确诊病例情况
2020年04月19日 23:53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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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晚,牡丹江市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4月18日牡丹江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6名,已全部接受医学隔离观察。经国家、黑龙江省流行病学专家组综合分析判定,这是一起境外输入病例关联的新冠肺炎疫情。

  据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叶介绍,4月16日,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报告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例。接到报告后,牡丹江市疾控中心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经调查,2例病例为夫妻关系,妻子因肝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其丈夫陪护。4月5日,因定点医院收治境外人员确诊病例,夫妻二人乘坐私家车转至某其他医院住院治疗。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国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级专家联合会诊,确定2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通过对密切接触者核酸筛查发现3例检测阳性人员,其中2例是后就诊的二级医院的医护人员,1例为患者亲属。

  吴叶表示,关联病例出现后,牡丹江市卫健部门立即开展病例相关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工作,全部进行隔离管理和核酸、血清抗体筛查。排除潜在隐患,加强密切接触者闭环管控,防止疫情扩散。扩大筛查范围,对所有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同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筛查。同时严管社区和集中隔离点,加强境外人员集中隔离点管理,严防引起社区传播。严格加强院感防控。加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就诊工作流程、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规范化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做好发热病人和住院患者入院筛查,严防院内感染发生。加强牡丹江市医疗机构的疫情监测,对发现报告的疑似病例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

  黑龙江公布18日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及4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

  2020年4月18日0-24时,黑龙江省内新增确诊病例6例(哈尔滨4例、牡丹江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牡丹江3例、绥化1例),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1 :龚某,女,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因肝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一直住单间病房,未出过病房,丈夫王某(确诊病例2)全程陪护。

  4月5日,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其亲属开私家车送其夫妻二人至某二级医院,住在内科病房。

  4月5日-14日,在医院内未外出。

  4月15日,由120救护车送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 :王某,男,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陪同妻子(确诊病例1,肝病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4月5日,陪同妻子由定点医院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亲属开私家车将夫妻二人送至医院。

  4月5日-14日,多次到医院对面的饭店买饭,并到旁边小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0日晚8时左右,步行到西三条路宁北路宝坻小区朋友处取药,后朋友开车送其至牡丹城家中,住一晚。

  4月11日6时左右,打车返回医院(出租车司机已找到)。因发热、咳嗽,当天在医院做CT肺部有炎性改变,自行口服药物治疗。

  4月14日,再次做肺部CT,结果提示病毒性肺炎改变。下午16时左右,由120救护车从就诊医院转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徐某,女,65岁,退休职工。常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富金棕榈小区。系确诊病例于某(男,68岁)妻子,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4日,乘私家车陪同丈夫到哈医大一院就诊住院。

  4月5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回家,14时许乘私家车到中央大街附近,16时许回家。

  4月6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7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回家,17时许乘私家车到医院接丈夫回家吃饭,18时许将丈夫送回医院后返回家中。

  4月8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9日,乘私家车接丈夫到优诺博士口腔(文昌街22号)就诊,10时许将丈夫送回医院后返回家中。

  4月10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

  4月1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由120急救车送至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4月12日,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3日,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8日,第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张某,女,49岁,无业,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新区,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尔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陪护。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1日-4月11日,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陪护父亲。

  4月12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送去该院内科楼隔离病房,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4日,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4月18日,第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燕某,女,67岁,农民,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二委十三组,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尔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1日,因脑梗等疾病,由亲友陪同乘私家车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就诊住院。

  4月1日-8日,在医院住院。

  4月9日,出院后拼车返回木兰县家中。

  4月10日,步行到木兰县社保局办理业务,随后到丰行手机店(福源超市西侧)修理手机。

  4月11日-14日,居家未外出。

  4月15日,骑自行车到市场街看望亲属,随后到锦绣家园儿子家。9时许到木兰县中医院就诊并看望住院的朋友后回家(全程戴口罩)。

  4月16日,9时许乘私家车先后到红太阳药店、兴兰综合市场等地买药购物。木兰县在对有市二院住院及陪护等经历人员进行排查过程中,将其送到木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观察。

  4月1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王某,男,57岁,退休人员,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88号民生国际小区,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0日-4月6日,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住院。

  4月7日,12时许乘出租车出院回家。

  4月8日-9日,每天16时许步行至市场(香坊区量具厂工人文化宫对面)买菜,17时许回家。

  4月10日,12时许陪同妻子乘109路公交车从文化街站到秋林公司站下车,步行到哈医大一院看病。13时许独自乘18路公交车从秋林公司站至亚麻厂站下车,14时许步行回家,未外出。

  4月11日,17时许骑自行车到医院给妻子送饭后回家,未外出。

  4月12日-16日下午,曾到市场(香坊区量具厂工人文化宫对面)买菜(全程戴口罩)。期间4月13日16时许,骑自行车到医院给妻子送物品后回家。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

  4月17日,香坊区在对有市二院住院及陪护等经历人员进行排查过程中追踪到王某,其作为密切接触者由120急救车转运至隔离点隔离观察。

  4月1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唐某,女,39岁 ,医生。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绿洲春城。

  4月5日,所在科室收治确诊病例1,在值夜班和周六、周日值班期间与确诊病例1有过接触,为其测量血压。工作期间戴双层医用口罩。

  4月初,朋友杨某曾到家中用餐。

  4月11日-12日,订过奶茶、餐饮等外卖。

  4月12日,去西一条路景福街母亲家。

  4月12日,在自家小区门口见过同学张某,2人均戴口罩,距离约2米。

  4月13日,去自家楼下超市买水果,戴口罩。

  4月14日-15日,在医院上班、值夜班。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龚某,女,25岁,护士。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火车站附近平房。

  4月5日,接诊确诊病例1。

  4月6日-12日,多次到工作医院楼下包子铺买包子,佩戴口罩。

  4月11日晚,打车去同事于某家同住,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2日9时左右,到国贸地下接睫毛。12时左右去步行街某麻辣烫吃饭。13时左右,打车去滨江一号售楼处看房;先后到过江南702小区、东五条路朋友于某家,15时左右回到医院值夜班。

  4月13日11时,下班打车回温春镇家里。

  4月14日,上班后一直未离开。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龚某,男,63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新荣街机电小区。

  3月20日起,多次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为住院的姐姐、姐夫(确诊病例1、确诊病例2)送饭,往返均坐14路公交车,戴口罩。

  4月5日,坐14路公交车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后坐亲属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1转院到某二级医院,后坐9路车返回家中。

  4月10日晚,在医院陪护确诊病例1。

  4月11日8时,从医院坐9路公交车,转14路公交车返回家中,期间均戴口罩。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新冠肺炎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继续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4:杨某,女,59岁,离退人员,常住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镇红五村富民小区、牡丹江绥芬河市聚兴楼,常在两地居住。

  3月18日杨某与其儿子从望奎县乘坐客车至牡丹江市,后转乘火车到达绥芬河市。

  3月19日至4月13日在绥芬河市居住生活。期间有外出用餐和购物活动史。(相关信息已通报绥芬河市协查)

  4月13日上午,杨某和其儿子乘坐私家车,从绥芬河市返至哈尔滨高速路口,转乘私家车,到望奎县红五西村。

  4月13日17时左右,抵达红五西村,到家后未外出。

  4月14日13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望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

  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来源:中新网、央视新闻、牡丹江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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