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暗记下老板密码 借手机拍照转走7万余元

2017年11月13日 13:08 人民日报海外版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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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女员工陈凤(化名)因嫌工资低,以借老板王某手机拍照为借口,偷偷用老板的支付宝账号先后14次给自己“转账”,转账金额达七万余元。

近日,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陈凤有期徒刑三年。

陈凤系广西都安人,自2016年4月起,其到南宁市江南区某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是一家私企,工作强度及难度不是很大,工资也不是很高。

渐渐的,陈凤发现微薄的工资收入难以满足日常的消费需求,而每月定时收到的信用卡催款短信,更是让她感到失落。

一天,老板王某想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人,但却不知道该如何操作,遂求助于陈凤,陈凤则利用教老板王某操作支付宝之机,暗暗记下王某的支付宝密码。

2016年10月13日,陈凤以借用王某手机给公司商品拍照为由,通过王某的支付宝将其银行卡内的资金转账到自己账户。

刚开始,陈凤还不敢转很多钱,只是小额的转账。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转账行为未被察觉后,胆子开始变大,继续以拍照为借口,借用王某手机向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转账,数额从原来的几百元到几千元。

至2016年12月,陈凤先后14次通过王某的支付宝将其银行卡内的资金共计75750元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述钱款均被陈凤用于日常消费及归还信用卡账单。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凤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且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实习记者 粟裕 通讯员 陈迪 张显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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