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初以来,越南在我国西沙群岛的中建岛附近海域对我国企业正常的海上作业持续干扰,越方侵害我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海上平台安全的冒险行动受到美国、日本、菲律宾等国的摇旗呐喊和助威,也颇吸引了一些国际眼球。越方自认为时机有利,通过召开媒体发布会的方式,借势公开抛出所谓的“西沙争议”,罗列了一堆似是而非的所谓历史和法理依据。
越南对南海的岛礁主权和资源的胃口到底有多大?越南编织、炮制的所谓历史和法理依据又是怎样的前后矛盾、难圆其说?其实,既然是前后矛盾的说辞,必然就有难圆其说的漏洞。我们只需拿越南的矛戳越南的盾足矣。
国际社会只看到越南在海上以渔船“碰瓷”、并以弱者形象做秀的一面,但是,那些同情越南的人大概也并不清楚,越南其实是一个对南海绝大部分岛礁都主张主权的大胃王;对于南海的资源,越南同样野心勃勃,从越南在南海海域划定的215块油气区块的豪举就可以看出,越南颇有将“南海”变成“越南海”的冲动。
西沙群岛早在公元10世纪就在中国的管辖范围内。即便是在中国积贫积弱、并遭受日本侵略的20世纪30年代,中国政府对于法国殖民当局非法占领中国南海部分岛礁的行为也提出了交涉和抗议,中国政府于1934至1935年成立由外交部、内政部和海军部等部门组成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我国南海诸岛各个岛名,并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明确标绘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属中国版图。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于1939年侵占西沙群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依据《开罗宣言》等一系列国际文件的规定,收复了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在内的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1946年11月和12月,中国政府派军舰分赴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举行了接收仪式,并立碑纪念,派兵驻守。上述历史事实,世人共知。
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明确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对此,越南总理范文同1958年9月14日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项决定”。
上述照会并不是越南政府通过外交途径或其他官方途径承认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唯一证据。1956年6月1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接见中国驻越南大使馆临时代办时也明确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1965年5月9日,越南政府就美国政府确定美军在越南的“作战区域”问题发表声明,“美国总统约翰逊把整个越南和越南海岸以外宽约100海里的附近海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群岛的一部分领海规定为美国武装力量的作战区域”,这是“对越南民主共和国及其邻国安全的直接威胁”。越南政府对于中国领土西沙群岛的官方立场也反映在其出版的官方地图、报刊和教科书中。事实上,直到1975年越南统一之前,越南政府的上述立场从未有过改变。
依据国际法“禁止反言”的原则,越南政府不能推翻其在西沙群岛问题上的官方立场。越南政府试图重新解释范文同照会在国际法上的意义也是徒劳的。一方面,范文同照会不是证明越方政府立场的唯一证据;另一方面,任何略懂国际法常识的人都了解“陆地决定海洋”的国际法规则,沿海国对其领海拥有主权源于其对大陆或岛屿的陆地拥有主权。范文同照会对中国12海里领海的承认和尊重,必然首先是对中国包括西沙群岛在内领土主权的承认和尊重,如果大陆或岛屿的主权有争议,那么该大陆或岛屿的领海的主权必然也是有争议的。
西沙本无事,只因贼惦记。所谓的“西沙争议”完全是越南挑衅、炮制出来的。越南政府近来多次污蔑中国1974年通过武力占领了西沙群岛,是侵略行为,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但是,1974年中国在西沙的自卫反击战是一段距今并不遥远的历史,无论是外交档案还是世人的记忆都还不会轻易发生错乱,应该不难看出到底是谁在贼喊捉贼。现代国际法禁止国家非法使用武力,但是,一国为维护本国领土完整使用武力是《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自卫权。南越当局非法侵占中国西沙群岛在先,中国政府合法行使自卫权在后。孰是孰非,历史早有公认。越南政府不能在涉及领土主权的重大问题上玩变脸游戏,出尔反尔。否则,何以在国际上建立起国家信誉?
同时,越南曾明确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而越南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陆续武装占领了中国南沙群岛的29个岛礁。越南就此对中方及国际社会应有个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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