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黎云)记者17日从国家军事设施保护主管部门获悉,我国正在研究将全国国防科工设施保护纳入军事设施保护法规体系的措施办法,并将部分重点国防科工单位划为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
总参谋部作战部战备建设局局长马翼飞介绍说,国防科工单位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防实力,对安全保密、净空条件和电磁环境有很高的要求。但按照我国现有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和相关实施办法规定,国防科工单位不在军事设施保护体系之内,不能根据国防科工单位的重要性依法划分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目前,国家军事设施保护主管部门正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措施办法,分批逐步将重要国防科工单位纳入军事设施保护体系,划定为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
马翼飞说,从全国来看,目前国防科工单位普遍面临着周边保密环境复杂、电磁和净空环境遭破坏等问题,因此造成失泄密事件和科研、生产设施丧失效能。根据国防科工单位和设施的任务性质,将其纳入军事设施保护体系,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实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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