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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称协商处理黄岩岛事态是中菲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8日 17:09  中国新闻网微博

  中新社北京4月18日电 (张蔚然 张晓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希望菲方切实尊重中国的领土主权,恪守双方达成的不采取任何可能使事态复杂化和扩大化行动的共识。

  有记者提问,菲律宾近期在黄岩岛附近海域动作频频,菲渔船和考古船在该海域持续作业,拒绝离开,菲律宾外长17日称将把黄岩岛问题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刘为民表示,通过双边协商妥善处理当前黄岩岛事态是双方共识。“我愿重申,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希望菲方切实尊重中国的领土主权,恪守双方达成的不采取任何可能使事态复杂化和扩大化行动的共识,早日恢复黄岩岛海域的和平安宁状况。”

  刘为民表示,中菲双方正就该问题进行进一步外交沟通。中方敦促菲方从中菲友好关系大局出发,与中方共同努力,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为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刘为民指出,中国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拥有充分法理依据。中国最早发现、命名黄岩岛,最早将其列入中国版图,实施主权管辖。黄岩岛海域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捕鱼场所。自古以来,中国渔船就经常赴黄岩岛海域进行渔业生产活动。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地震局、国家海洋局等多次对黄岩岛及附近水域进行科学考察。

  “菲律宾在1997年以前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并且还多次表示黄岩岛在菲律宾领土范围之外。1981年、1984年菲律宾出版的地图也都将黄岩岛标绘在菲领土界限之外。”刘为民说。

  他指出,陆地统治海洋是国际海洋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沿海国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沿海国无权因此而损害其他国家的固有领土主权。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去改变领土主权归属的想法和做法是违反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和原则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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