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一名普通战士,一个先进典型,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沧桑而不衰,激励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而且影响到了国外。我们在惊叹这一奇迹的同时,必须承认雷锋精神是一个具有丰富文化底蕴的社会现象。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雷锋精神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质,也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共性;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也反映了当今社会大众文化的现实基点。郁达夫曾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忠实继承者、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模范实践者、先进军事文化的典型创造者,雷锋毫无疑义地是我们民族的英雄、军人的骄傲,同时也是表征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符号。弘扬雷锋精神,必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文化价值与根基,切实让雷锋精神伴随着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闪耀时代的光芒。
雷锋精神客观反映了“人心向善”的伦理自觉
所谓伦理自觉,是指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伦理影响有清醒的认识,并且基于这种认识来规范自身行为,使之符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进而提塑个人品德。人心向善是伦理自觉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过程与效果的有机统一。雷锋精神客观反映了人心向善的伦理自觉。
雷锋精神熠熠闪光之点就是对人民的无私大爱。无论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仁者爱人”“泛爱众”的思想,还是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所倡导的“博爱”思想,都有其积极、进步的意义和启示。但是,“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不加区分的“泛爱”“博爱”,往往只是一种口号。雷锋精神之所以具有人类文明的价值,就在于它的这种超越。雷锋精神的核心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追求,这是“人心向善”的生动诠释,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原则在伦理道德领域的贯彻,是我们党和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无限忠诚的朴素感情与质朴感恩,是奉献、敬业、创业、创新精神的具体实践,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
从雷锋个人经历来看,旧社会当牛做马、备受欺侮与新中国成立后当家做主、得到关怀这样天壤迥异的生活,促使他对党、对新社会产生由衷的崇敬和热爱,进而确立为社会做贡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追求。感情化成感恩党、感恩新生活的心态和回报社会、服务人民的行动,无论大事小事,何时何地,雷锋在这一伦理自觉下释放了巨大的能量。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之中去。”雷锋的事迹在于细微之处,雷锋的伟大寓于平凡之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选择与伦理追求提供了现实载体和实践平台。回归生活、回报社会,在平凡岗位兢兢业业干好工作,“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踏实做人、认真做事、奋发进取中不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心向善伦理自觉的要求,也是当今社会伦理的主流。
实现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的统一,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所追求的境界。为此,应着力构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性互利机制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赏罚机制,使之成为一个社会公理深入人心。通常情况下,人总是趋向于去做使自己感到有用、愉悦和幸福的事,包括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的需要与满足。利益既是人们奋斗的目标,又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内在动力,对利益的追求推动人们进行各种活动,进而推动人本身的发展。雷锋精神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它的价值和效能,给个人带来精神的快乐和提升,对他人、社会带来帮助和利益,实现了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
雷锋精神集中表达了“人心思进”的主体自觉
所谓主体自觉,是人们对自身身心解放的自觉领悟及对自我价值的不懈追求。主体自觉是个人成长成才成功的内驱力。雷锋精神集中表达了人心思进的主体自觉。
雷锋精神最为突出、最具特色的是三种精神:“螺丝钉”精神、“钉子”精神与“傻子”精神。雷锋精神集中体现了成才的规律,其中“螺丝钉”精神体现了顺势成才规律,“钉子”精神体现了压力成才规律,“傻子”精神体现了忘我成才规律。可以说,雷锋精神不仅具有崇高的思想道德感召力,而且具有巨大的促进人才成长的推动力。
“人往高处走”。人心思进是一种社会心理常态。当今社会,人们成长成才成功的愿望日趋强烈,这本身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有些人违背了人才成长的规律,幻想通过“走捷径”一举成名、一本万利,结果总是幻想破灭。雷锋是一名普通的战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牺牲,他算不算人才?有人曾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所谓人才,是为社会所承认的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人。创造雷锋精神的雷锋,毫无疑义是杰出的人才,他为我们这支人民军队、为我们中华民族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雷锋精神所体现的成才规律,对于促进主体自觉、实现人的成长发展目标,有重要的启迪价值和指导意义。
“螺丝钉”精神的基本内涵是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雷锋把自己比喻成党和军队事业中的一颗螺丝钉,自觉把个人的成长成才成功融入党和军队的事业之中,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军队的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先进军事文化,也集中体现了“顺势成才”的规律。这给我们的启示是:要想成才,必须坚持成才目标与社会发展趋势的统一,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成才设计与社会需要即实际可能的统一,把握岗位成才的基本途径;必须坚持成才过程与社会主流价值的统一,提高角色转换的能力。我们只有自觉把个人追求同人民大众的命运联系起来,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历史洪流中去,这样的成长成才成功道路才会顺畅。
人才成长不仅要有正确的方向和目标,而且要有强大的动力并始终保持前进的动力。“钉子”精神就是不断给自己“加压”。雷锋说过:一块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硬钻进去的。实践表明,井无压力不喷油,人无压力轻飘飘。人的潜力是很大的,决定这种潜能发挥程度或者说成才成长高度的因素,不仅有智力水平,而且离不开非智力因素,即一个人的情商、意志、自信心和进取心。雷锋自我加压、压力成才,突出表现在通过对科学理论如饥似渴地学习来引领成才目标、通过以英雄模范为榜样进行自我激励来确定成才目标、通过“自找苦吃”和自我修养来实现成才目标。
但凡杰出的人才,都具有忘我的精神。“忘我”是人才成长的一条重要规律。“傻子”精神就是忘我品质的集中体现。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忘我,才能使人才的成长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才能使人才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才能使人才的价值得到最充分的体现。雷锋精神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在于它不仅满足和提升了人心向善的精神需求,而且指明了人心思进、渴望成才的正确道路。
雷锋精神全面体现了“人心聚合”的价值自觉
价值自觉,就是人们在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和理性地追求功利与真善美的统一,追求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追求人民肯定、社会公认的价值。俗话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人心向善也好,人心思进也罢,都是人心聚合的价值基础。雷锋精神全面体现了人心聚合的价值自觉。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必然带动文化形态的发展变化。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伦理道德和道德规范体系。雷锋精神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新中国、新的社会制度下产生的中国特色与人类价值兼具的文化现象。有人曾经这样发问:人人学雷锋,雷锋是向谁学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新中国全面建设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与精神面貌的显著改善,让雷锋深刻体会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尤其是雷锋入伍后,在解放军这个大学校里得到了全面锻炼与提高。毛泽东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中国共产党的价值选择,人民军队的价值追求培育了雷锋。雷锋曾向党组织表示:革命需要我堵枪眼,我就去做黄继光;革命需要我烧木炭,我就去做张思德。正是我们党领导下的文化土壤、社会心态与团体效应,培育了雷锋,造就了雷锋精神。当然,从中华传统文化的层面来看,雷锋精神本身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发展。雷锋精神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传统美德中汲取了丰足的养分,这是雷锋精神形成的传统文化基础。
今天,我们党所大力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军所大力培育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都是“人心聚合”的基本遵循、内在要求和生动实践。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雷锋精神是当代中国精神家园的榜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血脉相连,是社会道德建设、社会主导价值的重要资源和动力。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深入培育,又不断丰富发展着雷锋精神的文化内涵。与时代同行、与文明相伴的雷锋精神,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沃土壤上生生不息,成为实现富国强军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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