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亮
2011年8月,经改造的“瓦良格号”航母平台进行出海航行试验,中国迎来航母时代。做好航母列装服役准备,除了武器装备等硬件建设外,作为软件的法规制度建设亦须尽快配套。
航母建设法制必须先行
中国航母建设仍处于科研试验阶段,形成战斗力尚需时日。在此期间,应当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航母建设法制必须先行,依法治军航母应当从严。
首先,就重要性而言,航母法制工作不可或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航母研制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动员组织大量配套单位协作完成,航母复杂的内部管理需要有严密的规章制度来调整规范,航母战斗力的生成受制于编成、训练、操作等方面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严密性,航母海上航行自由的实现也有赖于充分的国际法准备。
其次,就必要性而言,航母法制工作尚属空白,亟需填补。当前我国即没有专门的航母法规,也无现成的外国航母法规可供借鉴,对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航母出海涉及的国际法问题也缺乏系统研究,航母所需法律人才更是匮乏。
再次,就紧迫性而言,法制工作迟缓将影响航母大计。航母法制建设周期长,基础性工作多,不可能一蹴而就。为避免因法制工作缺位或滞后,给航母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至影响未来航母战斗力的形成,必须加紧展开。
整体推进航母法制建设
相对于我国以往军事法制建设,与航母相关的法制建设无先例可循,为确保其质量与效率,需要加强统一领导,搞好整体谋划。
一是设立专门法制机构。航母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专业性工作,必须在专门机构的组织领导下不间断进行。建议海军抽组人员尽快成立航母法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法制建设规划、立法等各项法制工作,从组织上保障法制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宜性。
二是搞好综合统筹规划。航母法制建设主要着眼于未来航母战斗力形成,而航母服从、服务于海军发展战略和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航母法制建设应根据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及海军发展战略,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谋篇布局,以保证各项工作协调配套、一体推进、形成合力,推动和促进航母战斗力形成。
三是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项目化管理。航母法制建设在坚持统一领导规划的同时,为控制进度、提高效率,可以打破以往的法制建设常规模式,采用科研、工程领域行之有效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将法制建设划分为法律资源梳理、立法等几个模块,按照设置目标、量化任务、计划分解、考核进度的方法进行管理,以加快推进、保证质量。
尽快启动航母相关立法
信息化条件下,法规制度是人与武器相结合、实现战斗力生成的“倍增器”。航母形成战斗力,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一是组织编制立法。作为“海上领土”和“军事基地”,航母战斗群组成结构和装备构造十分繁多复杂,需要整合大量高科技装备与人员。为了保证航母战斗群能够形成“一个拳头打人”的合力效应,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航母组织编制法规制度,将航母平台和其他舰艇、舰载机以及不同类别人员聚合起来,实现航母战斗群的合编合心合力,取得“1加1大于2”的团队效果。
二是合成训练立法。航母战斗群合成训练,包括防空、反潜和护航等多种科目,其作用在于磨砺航母战斗群多兵种、多舰种、多机种一体作战技能,形成和保持战斗熟练度,进而提高战斗力。鉴于其重要性,建议总结我海军合成训练的经验,并借鉴外军航母战斗群合成演练的成功实践,尽快制定航母合成训练法规。
三是行政管理立法。航母战斗群是一个庞大的军事组织,无论是其内部分工协作的有序化,还是外部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的高效化,都是以严格的行政管理为基础。美国最先进的“尼米兹”级“乔治·布什”号航母载员多达6000人,各类人员能够在舰上协调有序地工作生活,靠的就是严格规范的管理。为此,需要制定出台航母人员管理条令,同时还要出台相关武器装备研制组织管理、技术成果保密、码头船坞毗邻区管理、新闻宣传、登舰参观考察审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确保航母内、外关系顺畅,管理周密科学。
四是编印诸法合体的法律手册。与航母相关的法规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包含国际性规则和国内的军事法规范,门类多、内容杂,为了方便航母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灵活运用,可以考虑制定条文清晰、简明易懂、实用方便,融航母读本、官兵手册、作战守则等为一体,包含有国家、军队和国际相关法规制度在内的综合性法律手册,配发部队。
(作者系解放军总装备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