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印度多家主流媒体报道称,尽管遭到非议,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还是准备与越南进行合作,开发位于南海的两块油气田。
印度媒体称,16日,印度外长克里希纳将与越南外长在河内举行会晤,双方将谈及两国政治、军事和经贸合作问题,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与越南进行合作,开发位于南海的两块油气田,也是两人会谈的重要话题。
印度外交部官员就此称,“尽管中国方面对此关注,但我们仍将按照越南的说法办事,并且已经向中方转达这个立场。”该官员还说,印度就此问题已经做了适当回复,16日外长克里希纳访问越南时,还会就此问题与越南进行讨论。
据悉,这两块油气田位于南沙群岛,编号为127号和128号,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获得了越南方面在当地进行勘探的所谓“许可”。印度外交部声称,由于越南已经根据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第127号和128号油气田做出了“主权声明”,因此,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根据该文件,决定与越南方面进行油气开发的合作。
印度媒体称,这是印度第一次卷入中国和越南关于南海问题的争端。(张乐)
■ 军事合作
印度将为越南训练水兵
印度媒体15日报道,印度计划帮助越南进行潜艇和水下军事力量训练,以此扩大与该国的军事联系,“牵制”中国。
《印度时报》当天援引印度国防部消息称,一个由印度国防秘书带领的高级代表团已经前往越南,探讨加强双边军事合作事宜,以“应对中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行动”。
两国的合作计划包括印度海军潜艇学院通过先进的潜艇训练模具,为越南海军提供专业的军事训练。据悉,越南海军士兵将首先在俄罗斯接受培训,随后前往印度海军潜艇学院,接受潜艇培训课程。
2010年,印度国防部长安东尼曾许诺称,愿意为越南的军事力量升级提供一切帮助。目前,印度已经向越南海军提供了原产俄罗斯的军舰,双方还曾组织联合军事训练。(冯中豪)
■ 中方立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称,中方一贯反对任何其他国家在中国管辖的海域进行油气勘探开发活动
“望外国公司勿卷入南海争议”
本报讯 (记者 邢世伟)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5日在例行记者会表示,希望有关外国公司不要卷入南海争议。
在当天的记者会上,有提问称:据报道,印度政府拒绝了中方关于印度公司在南海与越南合作开采石油问题的交涉,请证实。另外,中方在南海的主张是否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对此姜瑜表示,我没有听说你提到的情况。我愿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姜瑜说,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尊重中国的主张、立场和权益,不单方面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域外国家应尊重和支持域内国家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努力。我们一贯反对任何其他国家在中国管辖的海域进行油气勘探开发活动,希望有关外国公司不要卷入南海争议。
姜瑜强调,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和相关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且一直由中国政府所坚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赋予任何国家把本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扩展到其他国家领土上的权利,也并未限制或否定一国在历史上形成并持续主张的权利。
■ 专家分析
“印度介入南海问题不明智”
军事问题专家张博称,印度和越南的正常合作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侵犯到中国的利益则十分不明智,如果印度企图以南海问题作为抗衡中国的一个法码,在战略上是危险的。
张博称,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与越南的合作,很可能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除了给南海局势增加解决的难度之外,也会给中印关系带来影响。此外,让印度企业卷入争端,最终损害的还是印度利益。
张博指出,由于南海争端,过去也曾有过外国公司试图在当地开发油气田“夭折”。一个例子是,2007年英国石油公司就以归属未定和局势不确定为由,放弃了在南海地区的油气田的勘探与开发。该公司的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机会。“我想,对印度企业来说,这句话同样适用,侵犯中国利益是十分不明智的。”张博说。
张博认为,印度如果想以南海问题要挟中国,在战略上是危险的,因为印度的能力还不足以在当地获得战略立足点。此外,南海已经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之一,随着中国海军实力的不断发展,对南海权益的保护会逐步加强,印度如果介入南海问题,将会得不偿失。本报记者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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