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军工新闻网9月1日报道,俄罗斯国防工业综合体季刊《21世纪武器库》认为,如果说把强-5强击机看作中国首型完全自主生产的战机多少有点勉强的话,那么歼轰-7“飞豹”战斗轰炸机则完全可以无条件地称为国产战机。因为除了动力装置及个别航电设备之外,歼轰-7实际上完全由中国航空工业自主研发和制造。
俄刊称,与歼-10多用途战斗机相比,歼轰-7无疑是更加中国化的国产飞机,它不像歼-10那样既有国外样机,又在外国帮助下设计,还装配进口发动机。和强-5一样,现实军事冲突成为研发歼轰-7空中攻击系统的直接动力。1974年1月19日中国军队在西沙群岛登陆,粉碎了越军的抵抗,彻底收复了被越南侵占的岛屿。当时已经灰溜溜地败走越南的美国只能坐视,不敢干涉。尽管收复西沙群岛的战役顺利结束,但是中国军队却无法忽视自己在战斗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比如,尽管中国空军和海军在靠近争议地区的机场部署了115架飞机,但在整个战斗行动中仅起飞401架次,而且没有一架飞机能直接飞到距离中国沿岸(海南岛)仅230公里的战区上空。当时中国空军强-5强击机和歼-6战斗机的作战半径根本达不到这种远程空战的要求,轰-5轰炸机的战斗使用因担心遭受更大的损失而变得困难,因为轰-5战术技术性能相对较低,且已经老旧,受到了越军F-5E战斗机的威胁。中国航空兵的使用困难也是由现代化导航瞄准系统、通信指挥系统、无线电情报侦察设备和电子战设备不完善,甚至是完全缺失而造成的。结果中国海军登陆部队被迫在没有空中支持的条件下行动,中国海军首架飞机直到敌方缴械投降几个小时之后才飞临西沙群岛。
在对西沙海战进行总结之后,中国海军和空军很快就向国防部提出建议,要求尽快研制能够首先替代轰-5轰炸机的新型增程攻击机。实际上用于替代强-5、轰-5飞机的前景战斗轰炸机的概念性研究工作早在1973年就已开始,西沙战事只是为其研发提供了额外强大的推动力。中国国防部认为,当时国家航空工业和经济现状不允许同时实施两个各自独立却又非常接近的航空攻击平台研制项目,因此决定在两个高度统一的方案框架内为空军和海军研制通用战斗机。1976年6月中国航空工业和军方代表在北京开会讨论研制新型诸军种通用战机的可行性问题。会上一致认为,中国海军和空军需要的全天候超音速攻击机不仅应当拥有较高的飞行技术性能,而且还应确保在敌军地面和海上防空兵器对抗条件下较高的战场生存能力,能在战术和战役纵深内行动。中国海军代表坚持双发双座配置方案,仿效的样板是1974年首飞的欧洲“旋风”战斗轰炸机原型机。在武器配置方面,既有常规杀伤兵器,也有当时强-5不具备的制导武器,还应当能够携载战术核弹药。
中国军方1976年提出了新型超音速增程攻击机研发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一项是首先能够替代空军和海军装备的轰-5轰炸机。沈阳、南昌和西安飞机制造公司设计团队随即先后提出了各自的方案。沈飞率先提出的歼轰-8方案实质上是歼-8II歼击截击机的攻击版,能保证统一性和通用性,大幅降低空中歼击和攻击平台的生产成本,最初得到了国防部和国防科工委的支持。但是当时歼-8II的研制尚未完成,原型机直到1984年6月12日才顺利首飞。另外,当时对能否成功研制出同时满足多种要求的统一作战平台还有很多疑虑。因此军方对通用机型的兴趣很快就开始消退,沈飞的工作重点随即集中到歼-8II项目上。
俄刊称,南昌飞机制造公司提出的强-6方案显然是未来歼轰-7的主要竞争对手,它在中国军用飞机研制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最初计划使强-6成为苏制米格-23BN歼轰机的现代化中国版。当时中国得到了数架米格-23BN,又从埃及进口了一批米格-23S前线歼击机。此前负责强-5研制工作的陆孝彭被任命为强-6飞机总设计师,在他的领导下新飞机面貌定型工作于1979年2月完成,实际上是米格-23BN和米格-23S的合成品,特别借鉴了设有机载雷达舱的米格-23S机首部分,充分使用中国当时熟悉和理解的苏联技术和设计方法,以便多快好省地研制出符合要求的新型战斗轰炸机。但是研制人员很快就发现,中国空军和海军要求新飞机不仅要有米格-23BN配备的激光测距仪,还要有确保飞机对地面、水面、空中目标全天候攻击能力以及地形规避能力的多功能雷达,而这种要求却无法通过简单仿制米格-23S使用的RP-22机载雷达的方式得到满足。结果当时做出了一项相当大胆的决定,创造性地仿制从越南战场上得到的美国F-111A飞机上的雷达系统,包括一套AN/APQ-113环视扫描雷达和两套AN/APQ-110地形规避雷达,将其改装到强-6飞机上。但是中国工业在技术上难以胜任仿制当时最现代化且最复杂的无线电电子系统的任务,而且缺少必要的先进元件基础,被迫重新使用电子管,结果导致机载雷达设备的尺寸和重量进一步增大。另外,3套美国抛物线天线雷达的整体尺寸远远大于苏联RP-22雷达,这要求强-6机身尺寸必须增大,整体布局被迫调整。结果最初惯用的与米格-23类似的侧进气道改成了和F-16相同的机腹进气道,飞机尺寸和重量显著增加,达到了“旋风”战斗轰炸机的水平。最终无论是飞机,还是机载无线电电子设备的重量和尺寸都大幅增加,未能有效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导致解放军领导层逐渐失去了对强-6项目的兴趣。
公正地说,强-6项目努力尝试了当时最先进的其他技术成果,比如电传操纵系统、惯性导航系统、可变后掠翼系统等。在电传操纵系统方面,陆孝彭领导设计人员紧张工作,努力攻关,用了9年时间(1980-1988),类似设备还在其他稍晚一些的中国飞机上使用;AN/AJQ-20惯性导航系统的命运基本类似,中国专家努力将其从F-111A移植到强-6上,其中国版产品直到90年代强-6项目停止时还在研制之中;在可变后掠翼系统方面,中国产品的重量比米格-23使用的俄制系统增加了12%。由于其他方向的重量同样明显增加,导致飞机战斗载荷降低,作战半径缩短,最初打算安装的一台最大推力9.3吨的WS-6发动机无法保证飞机达到应有的设计性能。为挽救被动局面,1983年开始研制WS-6G改进型发动机,其最大推力应当提高到14吨,推重比达到7,并计划装配到歼-13新型歼击截击上。由于不断遇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作战效能本应比改进型强-5增加2倍的强-6项目在1989年被迫停止。之前已制造了3架强-6原型机,第一架用于静态试验,第二架用于航电设备地面试验,第三架用于可变后掠翼飞行试验,但最后也未能升空。尽管强-6项目最终未能圆满实现,但其研发过程中积累的大量经验和技术后来都在其他更为成功的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俄刊称,中国西飞公司和603所在其他企业之后加入了新型超音速攻击机的研发工作。在经过几年前期研究之后,1983年开始设计适宜低空使用、相对较重、机动能力有限的双发双座战斗轰炸机,最初代号轰-7,之后改为歼轰-7。最初的并列双座布局方案与F-111和苏-24类似,后来进行大幅修改,变成现在的串列双座布局,与英法“美洲虎”、日本F-1或南斯拉夫、罗马尼亚IAR-93战斗轰炸机更为相似。鉴于上世纪70年代罗马尼亚和中国的特殊政治关系,不排除两国之间在军用飞机制造领域直接展开科技交流的可能性,歼轰-7和IAR-93座舱布局非常接近就是明证。应当指出的是,70年代中期西飞已经拥有自主生产和改进轰-6轰炸机的经验,这无疑会在歼轰-7战斗轰炸机研制中得到应用。另外,中国在研制歼轰-7时还率先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走到了世界前列。
歼轰-7战斗轰炸机主要用于对敌方严密防护的目标实施精确打击,既能使用自由落体航空炸弹,也能使用制导导弹。根据最初的设计,歼轰-7最为典型的战斗飞行应当在低空和超低空完成,机组人员由飞行员和领航操纵员组成,包括导航瞄准系统在内的航电设备应当确保歼轰-7既能使用空空导弹进行防御性空战,又能对地面和海上小型目标实施攻击,同时还要保证飞机的低空飞行和地形规避能力。
歼轰-7采用高位双后掠翼标准气动布局,使用全动水平尾翼、单面垂直尾翼、机腹导流片。国产HTY-4弹射座椅性能优越,能保证飞行人员在高度0-20000米、时速0-1000公里的条件下逃生。一体化座舱盖保证了良好的视线,仪表系统达到了第4代水平。歼轰-7使用的2台WS-9加力涡扇发动机是中国根据英国技术许可生产的,其原型为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为F-4K/M战斗机研制的“斯贝”Mk202发动机,这也是二战后中国战斗机首次使用西方动力装置,而不是苏联发动机。中国早在选定新型战斗轰炸机方案之前的1975年就已英国签署了新型发动机采购和许可生产协议,1976年进口了50台Mk202成品,并且开始准备生产中国版产品WS-9。歼轰-7使用的232H型多用途脉冲多普勒雷达充分借鉴了美国F-4E飞机使用的AN/APQ 120雷达的工艺和技术方案,性能相当先进,既能有效对抗空中目标,也能应对地面目标。对米格-21歼击机类的空中目标的最大探测距离为70-75公里,对大型水面目标为160-17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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