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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征集军事节目新栏目创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7日 09:21  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

  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征集军事电视节目新栏目创意启事

  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是全军唯一的电视新闻宣传机构,是展示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时代形象的荧屏窗口。为推动军事电视节目创新发展,提高军事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影响力,不断优化军事电视节目栏目设置,现面向全国军事电视节目观众征集新栏目创意。

  一、征集要求

  新栏目创意文稿的具体要求:

  1、创新设计明显,有别于现有军事电视栏目形态;

  2、符合军事电视节目定位,突出军事特色;

  3、文稿应包括以下内容:栏目名称和定位,栏目模式说明和制作流程,对栏目环节设置的详细介绍,对栏目LOGO设计、布景和构造的文字说明,音乐和视觉图形(符号)使用的介绍,可持续性说明,栏目编排建议等内容;

  4、最好是原创,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5、如果是其他媒体电视节目模式军事化改造,应说明原有节目模式的出处。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录用奖2名,奖金10000元;优秀创意奖3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

  三、征集方式

  应征者可提交多份创意文稿,每份创意文稿请提交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1份。京外作者可只邮交电子稿。截稿日期为2011年7月30日(以邮戳日期及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1、书面邮寄

  创意文稿采用A4纸打印,单面印刷,页面按公文标准设置;

  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鼓楼外大街22号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总编室节目研发组;

  邮编:100120;

  请在信封上注明“栏目创意征集”。

  2、电子邮件

  内容包含:栏目创意文稿及相关附件;

  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件地址:cctv7jmyf@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栏目创意征集”。

  四、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依托中国网络电视台军事节目频道、中国军网、新浪网、西陆网等相关网站展开。

  创意征集结束后,电视中心组织专家挑选20件创意文稿,然后组织热心观众和专家投票遴选10件创意作为入围作品,最终确定录用奖、优秀创意奖和入围奖名单。

  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在9月1日之前在上述媒体公布获奖创意名单,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要求

  1、录用创意文稿和其他入围文稿的版权和使用权归解放军电视中心所有;

  2、来稿恕不退还,解放军电视中心有权对入围创意文稿进行必要的修改,作者应积极配合;

  3、创意文稿如发生版权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4、凡应征创意征集者视为同意本说明;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所有。

  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编辑:SN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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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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