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洋 本报特约通讯员 阮建波
“贵医院制作播出的电视广告泄露军事设施,造成失泄密等安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请立即停播。”2月中旬,成都军区某部派出人员来到与营区相邻的一家地方医院,与其负责人依法交涉。
这事还得从该部驻地电视台播出的一个广告说起。近日,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个广告引起该部领导关注:该部营区大门和周边情况的视频画面相继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并有涉及该部名称、详细地址等内容的配音。同时,电视广告还打出这样的字幕:“××医院真诚为你服务!地址:××(该部名称——笔者注)斜对面。”
未经审批,部队名称和地址竟然成为广告单位的“参照物”,军事设施的视频画面竟然出现在电视荧屏上,直接给部队安全保密工作造成损害,这让该部领导感到很震惊,他们随即责成保卫部门与电视台协商立即停播这一广告,同时依法与医院进行交涉。
经调查得知,半个月前,一家私立医院落户该部营区周边,为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在未经部队同意的情况下,医院擅自把该部营区作为地理参照,并偷拍营区大门相关视频画面制作成广告,在当地电视台播出。
“你们这个部队驻地在这里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何必这么较真!”这家医院负责人面对该部的交涉,却不以为然,反而以重新制作广告费用较大而且流程复杂为由,拒不接受该部要求其停播广告的意见,企图通过拖一段时间来“避风头”。
于是,该部保卫部门迅速将情况通报给驻地政府相关部门,军地联合对这一广告进行检查审核,责令立即停播该广告,并全面审核这家医院制作的名片、标语、传单,发现均涉及相关军事设施的详细地址和图片。
在军地相关部门严格监督下,这家医院只好迅速清理所有涉及部队的广告、传单、视频、图片,递交了道歉信和保证书,并接受地方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罚。
与此同时,该部举一反三防范类似问题,与地方有关部门一起出台相应举措,要求大众媒体刊登、播出、展出涉及部队的信息,要按规定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