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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召忠:中国应尽快组建海岸警卫队维护主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10:08  北京日报
 2010年10月26日,目前中国海监系统里设计速度最快的执法公务船“中国海监75”专用执法船入列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2010年10月26日,目前中国海监系统里设计速度最快的执法公务船“中国海监75”专用执法船入列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中国应尽快组建海岸警卫队

  国防大学教授 张召忠

  从法律上来讲,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属于国家的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工具应该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和国家的执法力量。

  但是,在和平时期,海上面临的争端和冲突主要是海洋开发、资源争夺和海上航行方面的问题,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上安全与稳定、进行常态性的护渔护航、搜索救援、环境保护、缉毒缉私及卫生防疫等,最主要的应该是国务院下属的执法力量。执法力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事,即便是引发一些冲突也可以界定在法律框架之内,通过外交方式来解决。如果在这类事务中轻易使用国家的武装力量,万一引发冲突则很可能迅速升级为军事危机甚至是战争,后果难以想象。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美国、印度、日本等许多国家都组建了海岸警卫队。组建海岸警卫队最大的好处有三个:

  一是形成拳头。日本的海岸警卫队叫做海上保安厅,是1948年成立的,其主要职能是海上治安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难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防灾。现有各类人员12000人,有11个海上管区,共下辖海上保安部66个、海上警备救助部1个、海上保安署54个、航空基地14个、航标事务所39个。这样的组织机构统分结合,伸缩自如,伸出去的时候能够形成拳头,收回来的时候便于积蓄力量。

  二是便于执法。日本海上保安厅虽然力量强大,但与海上自卫队的性质完全不同,它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是国家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这样的执法机构即便是在执法中出现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也不至于引发武装冲突和战争,与海上自卫队相比有一个战略缓冲的余地。

  三是战略支援。海岸警卫队通常被称为第四军种,就是除陆海空三军之外的另一个军种,他们实行军事管制,执行军事条令条例,身着统一的制服,舰长等重要指挥官也多从军队转业,与海军和空军之间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经常进行相关的军事训练,万一出现情况,可以及时得到海空军的支援。同样,在战争和冲突发生后,海岸警卫队可以迅速转变为海军,听从海军的指令进行作战支援。

  中国组建海岸警卫队的事情虽然搁置了几十年,但现在有重提的必要,否则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仍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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