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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征兵实施奖惩分明问责制避免个人当替罪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 07:16  解放军报

  周学军 曹俊峰

  今年征兵工作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全面实行接兵部队晚来、少来,兵员质量由兵役机关“负全责”的征接兵方式。此举减轻了部队负担,明确了征接双方责任,同时也对兵役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兵役机关要切实强化“负全责”的意识,以问责促尽责,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

  营造问责氛围。近几年,地方煤炭、食品、医疗等行业纷纷掀起问责风暴,对促进和规范行业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这给做好征兵工作带来有益启示。各级必须强化问责意识,大力倡导“谁怕问责谁有鬼,谁抓问责谁受益,谁不问责谁吃亏”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问责的督导、警示和约束作用,使征兵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人员都处在问责制的“磁场”中。

  创新问责机制。征兵工作既要讲自律,更要重他律,靠“第三只眼”去约束监督、矫正规范。兵役机关应结合实际,积极构建军地协作、上下一体的问责体系,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考核,使监督有依据,问责有抓手。只有把责任追究制度贯穿于征兵工作全过程,事前打“预防针”,事中念“紧箍咒”,事后算“明白账”,才能切实管住征兵的人,管好征兵的事,实现兵员质量、廉洁水平的“双提升”。

  注重问责时效。征兵工作时效性强,如果问责滞后、反应“迟钝”,就难以发挥应有效果。因此,必须准确把握问责时机,及时纠正征兵过程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对不正确履行征兵职责、违规操作等行为,要坚持“有过必查、违纪即处”,不搞“秋后算账”,不讲“下不为例”。惩处“慢三拍”,必然会导致问责导向作用淡化,警示作用弱化。

  把握问责标准。征兵工作政策性很强,问责既要严之有理,又要严之有方。只有奖惩分明,才能促使征兵工作人员自觉养成守法、守责、守信意识。合理区分征兵问责的责任,既不能让个人为集体责任当“替罪羊”,又不能把集体作为个人逃避责任的“避风港”,造成实际上的“问而不责”;同时,要坚持上下左右、军地内外一个标准,防止制度走样,流于形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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