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6日电 总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努力把军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通知》指出,重新修订颁布的《政工条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着眼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对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方法和职责要求等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为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抓好《政工条例》学习贯彻,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教育引导部队充分认清《政工条例》的重要规范和指导作用,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抓好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办法措施;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矛盾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学习贯彻《政工条例》的浓厚氛围。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带头学条例、用条例,以模范行动带动和促进部队的学习贯彻。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学习贯彻《政工条例》的基本要求。要深刻领悟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自觉围绕“两个服务”、“三个确保”开展工作,始终保持政治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全面把握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对条例规范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政法工作、经常性思想工作等21项主要内容,必须始终紧抓不放,不断抓出新的成效。要注重学习掌握条例修订充实的新规定新要求,对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搞好人文关怀和心理服务,做好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政治工作等内容和要求,必须重点学习掌握,深入探索实践,不断取得新的成果。要继承发扬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坚持“三大作风”、“三大法宝”、“三大民主”等好传统的同时,按照“三个紧贴”的要求,与时俱进地丰富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增强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影响力。要充分认清各级党组织、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的职责要求,不断强化做好政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素质,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尤其要重视加强旅团政治机关和基层政治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搞好培养帮带,积极帮助排忧解难,打牢开展政治工作的组织基础。
《通知》要求,要下大力抓好《政工条例》普遍学习和集中培训。各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面理解掌握基本内容,熟知熟记规定要求。要以党委、支部成员和政治干部为重点,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网上授课等形式,扎实搞好《政工条例》学习培训,提高依据条例谋划工作的能力、运用条例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按照条例抓好落实的能力。要把《政工条例》纳入军队院校教学课程,作为生长干部的必修课,从源头上培养贯彻落实条例的明白人。要通过领导机关宣讲辅导、具体帮带和组织知识竞赛、考核考试等多种措施,增强学习培训效果。近期,各单位要统一作出部署,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政工条例》培训,力争明年6月底前把所有政治干部轮训一遍,并进行一次条例考试。今后对新进政治干部队伍、新进政治机关的干部,上岗前都要进行《政工条例》等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通知》还强调,要严格依据《政工条例》指导和开展政治工作。学习贯彻《政工条例》,关键在于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各级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事的观念,部署安排、检查指导、评估衡量政治工作,都要严格以《政工条例》为依据。要认真对照《政工条例》,全面清理本单位、本部门有关政治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做好“立、改、废”工作,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检查督促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解决有法不依、执行不力等问题,促进条例各项规定有效落实。要把贯彻《政工条例》与贯彻其他政治工作法规结合起来,增强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整体效益。要切实改进作风,下大力纠治“五多”,保持政治工作正规有序运行。各级要以学习贯彻《政工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提升标准、提高能力、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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