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集束炸弹公约》8月1日起正式生效,得到反对使用集束炸弹的人士和国际组织欢迎。他们认为,这是十年来最重要的裁军和人道主义条约,尽管美国等国家没有签署公约,但公约的生效能对拥有集束炸弹却没有签署公约的国家施加压力。
生效
公约规定,禁止缔约国生产、使用、储存或转让集束炸弹。公约还给缔约国销毁已有集束炸弹、清理受污染地区设定了最后期限。
这一公约获得30多个国家的立法机构批准,共有100多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
反对集束炸弹的人士及组织对公约生效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十年来最重要的一项裁军和人道主义条约,希望公约的“道德意义”能让拥有并制造集束炸弹的国家加入缔约国行列。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雅各布·克伦贝格尔认为,公约生效的里程碑意义在于,那些使用集束炸弹的国家今后将面临道义上的谴责。
“我们希望公约生效将影响尚未缔结公约国家的行为,”克伦贝格尔说。
“集束炸弹联盟”协调员托马斯·纳什认为,这是人道主义价值对一种不公正杀伤性武器的胜利。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这项公约对全球裁军和人道主义日程而言是一个巨大进步,将有助于缓解日益严峻的安全形势,减少杀伤性武器所造成的伤亡。
缘起
集束炸弹通常指航空子母炸弹。当集束炸弹被投放至预定高度或到达设定时间时,弹体会自动打开,释放出数十甚至数百个子炸弹,从而达到在目标区造成大面积杀伤的效果。
如果子炸弹落地后没有爆炸,这些“哑弹”在相当长时间里会对平民构成安全威胁。由于一些哑弹外形普通,却色彩鲜艳,容易造成平民伤亡。
据非政府组织残疾人国际估计,集束炸弹受害者中,大约98%是平民。其中,近三分之一是儿童。
“集束炸弹的主要危害在于它炸死太多平民,”纳什说,“它们在人口密集地区无法辨别军人和平民,因此每当袭击过后,不少集束炸弹没有发生爆炸,长年来不断杀伤当地平民……它是当今世界上破坏力最大的常规武器之一。”
2006年,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党发生武装冲突后,黎巴嫩许多民众因集束炸弹留下的哑弹爆炸身亡,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据联合国统计,冲突最后三天,以色列在黎巴嫩南部投下大约400万颗炸弹。
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军备控制协会人士杰夫·艾布拉姆森认为,这起事件是一个转折点,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大声疾呼,催生挪威政府倡导的禁用集束炸弹国际协定和眼下的公约。
意义
美国是集束炸弹的主要制造和使用国,在禁用这种大杀伤力武器的问题上一直持保留态度。
美国政府坚持认为,集束炸弹是“合法武器”,“在战斗中具有明显的军事用途”,且事实上比其他一些武器对平民的伤害更小。
2008年5月,来自111个国家的代表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通过禁用集束炸弹国际协定的最后草案,一致同意禁止使用、生产、转让和储存集束炸弹,在8年内销毁库存集束炸弹。
但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罗伯特·伍德表态说,美国不会签署禁用集束炸弹国际协定,因为签署该协定意味着将使更多美军士兵的生命受到威胁。
尽管拥有集束炸弹的美国、俄罗斯等国没有签署公约,但反集束炸弹人士认为,公约生效后,这种武器在今后战事中有望得到“杜绝”。
一些反战人士认为,以禁止使用杀伤性地雷的《渥太华公约》为例,美国同样没有签署该公约,但自从公约生效后,美国就再未制造或使用杀伤人员的地雷。
在纳什看来,从道义上甚至法律上,公约生效无疑将对那些试图使用集束炸弹的国家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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