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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人伤亡赔偿标准大幅提高 烈士补偿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 06:49  解放军报
沈阳军区两名抗洪救灾烈士遗照
沈阳军区两名抗洪救灾烈士遗照

  本报长春8月2日电 许京峰、记者刘建伟报道:昨天中午,沈阳军区联勤部财务部人员将各60万元保险赔偿金送到抗洪烈士李守信、刘磊父母手中。财务部部长王江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起,全军官兵伤亡保险赔偿标准大幅提高,这是沈阳军区首次按新标准发放。

  据介绍,以往我军烈士保险赔偿金最高为8.64万元。去年年底,总部颁发新的《军人伤亡保险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烈士保险赔偿金提高到30万元。同时,部队还为所有现役军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官兵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将获得保险赔偿金30万元。

  7月29日,某装甲团中士李守信、列兵刘磊在吉林市抗洪抢险中英勇牺牲后,沈阳军区财务部立即联系办理保险赔偿事宜,及时为两名烈士家属发放了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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