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军新士兵服役条例将士官改为初中高3个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 06:33  解放军报
7月26日,第二炮兵部队举行集训活动。
7月26日,第二炮兵部队举行集训活动。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赵明星、记者武天敏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第57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新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以1999年6月30日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为依据,根据新时期士兵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士兵的服役管理、军衔、待遇保障和退出现役等制度作了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在内容上继承我军士兵服役管理的优良传统,适应新形势下士兵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贯彻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指导和加强我军士兵队伍建设的总章程。一是将现行士官分一期至六期服现役改为分初、中、高三个等级服现役;二是对各类士兵的培训考核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规范了士兵配备使用的有关规定;四是将士官军衔由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改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五是完善了士兵医疗、家属随军、住房保障等待遇规定;六是对士兵退出现役的政策作了新的补充,实行更为灵活的退役方式。

  新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内容更加系统完善,政策规定更加科学规范,士兵服役制度的各项规定更加适应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士兵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士兵 条例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