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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新条令要求营门卫兵必须佩带真枪实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8日 08:08  解放军报
该部领班员监督卫兵查验子弹。特约记者刘桂利摄
该部领班员监督卫兵查验子弹。特约记者 刘桂利摄

  解放军报北京6月25日电 林腾振、特约记者司儆报道:6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北京军区某部采访,正赶上营门卫兵执勤换岗。“验枪”,领班员刘富鹏一声令下,2名卫兵熟练卸下弹匣。记者看到,弹匣里是黄澄澄的实弹。

  “关于卫兵配带枪支弹药,新条令有专门规定。”领班员刘富鹏告诉记者,新《内务条令》规定:“担负哨所、营门、车(炮、机械)场、阵地、发射场、机场(库)、码头等场所和武器、军械、油料、毒剂等重要仓库警卫任务的卫兵,必须配带枪支、弹药。”

  “于伟超同志,卫兵王广续前来接岗!”“王广续同志,你为14时至16时卫兵,本班岗哨警卫无事,一切正常。请接岗!”两名哨兵换岗口令、动作一丝不苟。据悉,过去该部把营门卫兵配带枪支、弹药视为安全隐患,要求卫兵弹匣里一般不装实弹,带班干部佩带的手枪套往往也是空的。这次,该部学习贯彻新条令雷厉风行,让重要岗位执勤哨兵彻底告别空弹匣、空枪套。

  该部领导介绍说:“卫兵枪弹结合后,机关和营、连干部每天不定期检查哨位,枪、弹是必查项目。”记者发现,该部还在营门、弹药库、兵器室都安装了“电子眼”,由作战值班员24小时实施视频监控。此外,该部还专门就哨兵防袭击进行深入研究,拟制了详细的应对方案。记者随机提问了3名担负警卫任务的列兵,个个对突发情况处置和使用武器的规定对答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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