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共同条令下周全军实行旨在提高战斗力本报专访著名军队管理学专家王安 陆海空立体式阅兵写进“军法”
6月15日起,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统称共同条令)即将在全军实行。
这本被军内专家称为“军事百科全书”,被部队官兵称为“红宝书”的三大条令究竟是什么,对军人对军队的意义何在,此次修改又有哪些新的特点?
本报专访了著名军队管理学家、军事科学院研究员王安少将。他在上世纪90年代担任《纪律条令》修订组组长,对共同条令历史演变,时代革新有专项研究。
真实面目
军人发型都严格规定
“共同条令被我们称为红宝书。”一位军人这样描述共同条令。这是一语双关,记者看到的共同条令是一本类似新华字典大小的红色书,皮质封面,小巧轻便,方便阅读。
平日里我们所看到的军人,从他们的着装举止、起居生活、作风纪律等所有的一切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答案。
比如军人的发型,附录内容图文并茂地标注了军人的四类发型,男军人的发型分为刚健型(平头)、青年型(一边倒)、奔放型(小分头)、稳健型(背头)。
“这是军事百科全书”,王安的案头放了本此次共同条令的修改草案,十六开,很厚,让人肃然起敬。
军事法典“流入”军人血液
“凡军,制必先定,军内条令在美国被称为军内的‘圣经’,在俄罗斯被称为‘军中之舵’,在我国被称为军事法典。”王安用了很形象的比喻来描述军内条令在军中的崇高的地位。
“这本红宝书的权威性在于,军内条令的执行决定了要培养什么样的军队,建立什么样的军人。”王安说,“而对军内条令贯彻执行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让官兵想打仗,敢打仗,会打仗,打胜仗,成为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
新条令依旧保留了军队的生活习惯的规定,严格执行共同条令的各项规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官兵的行为举止,使其刻进骨子里,成为血液的一部分。
修改特点
军官礼服结婚时可以穿
共同条令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军队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方面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军队的正规化建设主要是执行共同条令来落实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势的变化,军委总部历时近3年,多易其稿,对共同条令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此次修改亮点多、发展多。具有创新性、时代性,把新理论、新经验、新举措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王安对此次修改版本做了如上阐述。
王安介绍,此次修改在内务条令方面增加了关于礼服、常服、作训防护服的内容,这是为了适应07式军服的着装需要。还特别规定了军官除了可以在国家庆典、外事活动中穿礼服外,结婚时也可以穿,还可以与家人合影。在装备日常管理章节增加新装备的管理内容。
心理管理也写入条令
此外,健康管理、心理管理也是写入内务条令。条令在旅(团)医院(卫生队)院长(队长)职责中增加了组织指导全旅(团)开展健康教育与卫生保健、心理卫生工作,定期进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不但关心物质生活,还关心文化生活。”
随着近年来,我军对外交往的机会增多,在与军外人员的交往章节中增加了一些新内容。“近年来我军参加维和行动、联合军演,对外互访的机会越来越多,这就有必要对在这些场合的军人行为进行规范。”
第十九章常见事故防范则是首次进入内务条令。“这体现了新安全观、大安全观、综合安全观和安全发展观四大理念。
阅兵格式增海空两兵种
军队的安全关系着国家安全,在新时期有很多新的特点,比如信息安全,当下网络、手机使用频率特别高,因此针对性地增加了细节规定。同时,军队是国家应急力量体系的主要力量之一。
在纪律条令中有一项最能体现与时俱进的内容,奖励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设置了勋章、奖章、纪念章三个体系,加大了精神奖励的力度。同时,在纪律条令中还取消了取消士官资格的处分,这体现了军官与士官平等的原则。
2009年,我军先后举行了海军阅兵、国庆阅兵以及空军阅兵,而这些成功的经验在此次新版共同条令中也得到了体现,队列条令中在阅兵章节,对从陆地阅兵,海上阅兵、码头阅兵、空中阅兵进行了规范。“以前我们只有陆地阅兵,在去年经历过海上阅兵、空中阅兵,形成立体发展格式。”王安说。
此外,新时期内部队主要依靠徒步行军的模式发生了改变,因此在队列条令中专门规定了分队乘坐汽车、火车、舰(船)艇和飞机的动作要领。
遵守条令
记者进门体验军中之法
“条令条令,条条是法”,这是王安将军对共同条令的精辟总结,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对共同条令的执行尤其是如此。有些情况我们常常看到,却不明白为什么,当我们再看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会明白这是军人在履行“军中之法”。
记者与王将军见面就亲身体验了一把“军中之法”。电话联系的时候,王将军问记者有没有和主管宣传部门联系,并特别交代要带着证件过来。
当记者到达他所在部队的小区时,门口警卫首先和他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后才允许进入,这些都可以在共同条令中找到答案。
潜伏中弹不能喊叫包扎
邱少云的英雄故事传颂了几十年,他为了不暴露目标,始终趴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直至光荣牺牲。上过朝鲜战场的王安说,抗美援朝期间类似邱少云的英雄事迹有很多。
“有次我军对美方开展了大型潜伏战,在敌方阵营前进行潜伏,在潜伏期敌人向潜伏区打了几发炮弹,当时有30多名同志受伤,他们就坚持着继续潜伏,最后我军成功消灭敌人7800多人。”这是根据战场纪律条令规定,在潜伏期发生中弹事故,不能发出任何声响,不能喊叫,不能包扎。
一个在新华门站岗的战士,好几年没回家,父亲从家乡来看他。当时他正在执勤期间,看到父亲从新华门前走过,可他却不能喊也不能叫,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过去。
王安讲述了一个故事来说明条令面前人人平等。在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有位大将要找彭德怀元帅汇报工作。按照内务条令规定,进入首长室前,应当喊“报告”,得到允许后再进入。
当时这位大将没有喊报告,直接就推门进入了。彭元帅当即让他出去,重新按照规定来做。“看上去这是一个很小的细节,但却并不小,这关系到军队内部关系,如果不严格执行就无法形成战斗力。”王安解释。
背景资料
共同条令是我军颁发最早、修改次数最多的条令,其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了雏形,五十年代形成基本体系,在接下来的历史长河中不断修改完善,这个过程同时也是军队法制化建设的长期过程。
共同条令中,纪律条令诞生最早。我军第一部纪律条令,即《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于1930年10月正式颁发全军施行。
截至此次最新修改,纪律条令已经有16个版本。1936年8月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例》,是我军第一部内务建设的法规。截至此次最新修改,先后进行了12次修改。
1951年1月,第一部《队列条令》颁布全军施行。至此,我军共同条令的体系形成,部队正规化建设有了基本的法规依据。从上世纪体系形成开始到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共同条令共进行了10次修改。
本版文/记者郭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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