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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中国应强化东海执法力量防日本占钓鱼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9日 10:38  环球时报
日本海上保安部所属的巡逻艇
日本海上保安部所属的巡逻艇

保钓人士向日舰投掷水瓶抗议。
保钓人士向日舰投掷水瓶抗议。

  蔡鹏鸿

  中国海监51号船在东海大陆架驱赶日本海上保安厅测量船“昭洋”号,是该船继2008年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维权巡航以来又一次重大维权行动。随之而来的是,中日在东海一系列的摩擦。

  其实,日本“昭洋”号测量船到中国东海大陆架进行海底资源测量,是日本实施其海洋战略的重要步骤。据日本媒体上月披露,日本政府综合海洋政策总部已经制订“海底资源能源确保战略”,计划在所谓的东海“日中中间线”至琉球群岛海域调查“海底热水矿床”,包括金、铜、锌及其他稀有金属等资源。要在2015年底前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东北海域约34万平方公里面积水域进行勘探。日本政府把获取海底资源确定为“瞄准20年后海洋国家成长战略”的内容之一。

  为此,日本在此轮摩擦中表现得十分高调。可以看出,日本在解决东海问题的手段上有了新的变化,更强调采取积极、实际和现实的综合手段抢占海上权益制高点。日本鸠山政府实际上已经否定了中国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上的主权权利,还将直接挑战中国在东海海洋权益、东海海底资源的基本权益,中国人民对此是不能容忍的。

  既然日本要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甚至大部分东海地区占为己有,并且已经制订了具体实施的战略时间表,那么中国就有必要加快落实《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此需要提高海上执法效能。

  目前,中国的首要任务是抓住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复苏的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强化海上执法力度,比如,海监船要履行定期维权巡航执法的职能,那么就应该“定期”施行,目前看来,对一些海域的维权巡航并没有真正做到定期进行,从科学管理要求看,执法部门应该每年公布定期巡航的时间和海域。

  中国还应该在海上执法体制上加快改革,在维持传统上有益的管理方式的同时,为适应全球化条件下海洋维权和开展国际海上合作,可以考虑实施集中统一的海上执法体制,即改革多个涉海部门各自海上执法为主的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海上执法队伍,即建立海上警卫队,尽管它不是海军,却是能够执行多种任务能力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避免海监、渔政、海事、边防、海关五支队伍各自为政、管辖重复等弊端。

  最近,美国海军学院格尔斯坦教授在其写的一本有关中国海上五大执法队伍的书中说,中国同日本、印度等国家相比,中国的这五条“龙”在海上愈来愈弱,不利于中国在国际上推进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为此我们必须警醒。(作者是上海社科院亚太所研究员。)

  (《环球时报》2010年05月17日 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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