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依法治军硕果满枝
靳桦之
2009年依法治军硕果满枝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化迈出重要步伐时光积淀历史,终将汇入岁月长河。2009年,以军事立法、军事执法、军事司法、军队法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军事法制建设取得可喜进步,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回放依法治军的铿锵足音,回顾2009年军事法制建设的重大事件,立此存照。
1、基层建设基本制度实现与时俱进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是全军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依据。2009年6月12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新《纲要》明确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具体要求,细化了基层建设的各项标准;规范了抓好军事训练,落实战备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保卫工作,严格行政管理,密切内外关系,搞好后勤保障,管好用好武器装备,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等八项基层经常性主要工作的开展方法和相关要求;规范了各级机关对基层建设的总结评比和表彰,规定除《纲要》和条令条例规定的以外,师级以上单位机关一般不得在基层开展其他评比表彰,旅、团级单位及其机关开展其他表彰活动应从严控制;明确了各级领导机关抓基层的主要职责和要求。
新《纲要》施行后,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部队基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有法可依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人民武装警察如何履行职能任务,长期以来法律并没有专门规范。武警部队官兵在执行维稳任务时也深切感到:“没有法律保障,比没有武器装备更困难。”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这部法律规定武警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规定了武警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规定调动使用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明确了执勤目标单位与武警部队的执勤业务指导关系;明确了武警部队的义务权利及其执行任务的保障措施;规定了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武警部队依法执行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使武警部队履行使命有了法律依据。
3、滥售滥穿军服现象得到整治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服装企业私自生产军服,路边店铺公开出售军服,某些行业制服随意仿照军服式样,损害了军服的严肃性和军队形象。为切实规范军服生产、储存和流通、使用等环节,2009年1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军服管理条例》。
《军服管理条例》规定: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
根据《条例》规定,2009年9月和11月,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出通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军队保卫部门在地方公安机关配合下,也破获了一批伪造军服、着军服诈骗的案件。
4、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化迈出重要步伐
我军一直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2007年1月1日,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经过2年多的试行,在总结经验、进一步充实完善有关内容的基础上,2009年11月9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颁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
《大纲》充分反映形势任务变化对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注重解决部队思想政治教育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内容时间、组织实施等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和规范,增加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紧贴时代发展、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官兵实际”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对非现役人员、国防生,以及离休退休干部、职工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并对战时思想政治教育作出了原则规定。
新修订的《大纲》,为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基本依据,使我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是近年来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成果。
5、强化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
2009年,军事法制工作部门、军事司法机关和军队律师队伍,紧密结合军队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国际维和、远洋护航等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及时跟进、靠前服务,主动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保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针对海军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对出兵依据、行动方式、武器运用、海盗处置以及与外军协调配合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军事法制工作部门、军事司法机关编印了《执行护航任务法律咨询手册》等法律知识口袋书,下发执行任务官兵人手一册。有关方面为护航部队编配法律顾问,开展全程伴随式法律服务。
2009年,军队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军队律师深入部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编印《执行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法律手册》,指导官兵依法履职尽责。同时,针对2009年国庆阅兵训练的需要,还组织军队律师向阅兵指挥部提交法律意见书和相关文件,帮助参阅部队官兵妥善解决各类涉法难题,保证了国庆阅兵的顺利进行。
6、军人军属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权益得到维护
2009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军政工网“律师在线”栏目建设,由全军各大单位轮流值班,每月安排两名优秀军队律师实时在线解答官兵的涉法问题。目前,该栏目月均解答法律咨询300多个,日均点击率7000多次。
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的基础上,2009年召开的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表彰会,对全国各地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的成果进行了总结讲评,表彰了军地100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广泛宣传了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典型,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涉军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针对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和保障难的突出问题,2009年7月3日,民政部、财政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出《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明确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后,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安置方式,为安置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
多年以后将依然留存在记忆中的法制新闻事件———
热词彰显民主法制进步
《中国军法》记者陈启健
2009年即将过去。这一年,在我国法治建设领域里发生了许多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这些事件中,许多是由民情民意引发,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的。不仅如此,每一个事件的热议,都促进了同类问题的解决,甚至是相关领域的深刻变化,对推进法制化进程、强化公众法律意识有着深远的影响。民意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彰显国家民主法制不断进步,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尊重。
治理酒驾———
让司机真正远离酒瓶子
【事件回放】2009年8月15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10
月1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交通系统国庆安保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
报:截至10月15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2.2万起,其中醉酒
驾驶1.9万起,罚款处罚12.2万人次,暂扣驾驶证10.8万本,行政拘留1.7
万人次,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4.5%
和38%。
【点评】:喝酒与开车两种行为的嫁接,已成为现代社会人们非正常死亡的
夺命杀手。公众期盼治理酒驾常态化,既不“长期松”也不“短期紧”,只有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才能确保打击酒驾行为有法可依、常抓不懈。
重庆打黑———
向社会肌体的毒瘤宣战
【事件回放】今年下半年,重庆打黑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其雷霆之势有始有终令人振奋:7000多名干警200多个专案组夜以继日,给14个横行多年的重大黑社会团伙以致命打击,200多名黑社会骨干分子、2000多名涉黑恶成员被缉拿归案。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市公安局原局长彭长健等大大小小的黑社会保护伞也一一被揪了出来。
【点评】:重庆打黑就像给国人端上一盆地道的重庆火锅,麻辣、够味!这再一次有力地证明:党与腐败及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任何人只要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文强等人就是他们的必然下场。
罗彩霞事件———
舆论监督维护社会正义
【事件回放】2004年,18岁的罗彩霞作为湖南省邵东县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考了514分,没有达到湖南省当年531分的二本录取分数线。她填报了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但却没有收到任何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而当年她的同班同学王某高考成绩只有335分,却顺利走进了贵州师范大学,更奇怪的是,王某在大学里的名字改成了罗彩霞。原来,王某的父亲是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他采取非法手段使女儿冒名顶替上了大学。事情被曝光,王某的学籍、工作被开除,其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罗彩霞事件圆满落幕,在公众欢呼法律与舆论监督的胜利时,有关方面却在认真反思此事,采取措施防止公权被少数人滥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解决一个孤立的事件,促进相关领域的工作,这是社会的进步,民主的进步,也是法治的进步。
钓鱼执法———
法制社会规范执法行为
【事件回放】2009年,上海连续发生的两起“钓鱼执法”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8日,市民张晖开车等红灯时,一男子自称胃痛,请求搭个便车。张晖让其上车后开到对方指定的地点,对方突然拔下张晖的车钥匙,紧接着七八个人将张晖拖出车外。张晖被指非法运营,交了1万元罚款后才取回自己的车。10月14日,打工者孙中界驾车同样遭“钓鱼执法”。为证清白,孙中界愤然挥刀断指。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以及上海市主要领导的批示和督促下,有关部门承认存在“钓鱼执法”。至此,事情有了结果: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被开除,浦东新区有关领导和浦东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受到相应处分,同时公开向社会和两名受害人道歉,并对孙中界给予国家赔偿。
【点评】:孙中界断指,令人痛心!有关部门和领导同志关注民意,彻查事情真相,切实纠正错误,规范执法行为,令人鼓舞。一个国家,形成普遍的法律信仰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但破坏法律信仰,却可能在须臾之间。
足坛查赌———
将揭行业黑幕进行到底
【事件回放】今年初,公安部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和有关请求,部署辽宁省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王鑫在新加坡非法操纵足球比赛一案。专案组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和艰苦细致的工作,于今年4月将王鑫抓获。根据掌握的线索,警方顺藤摸瓜,揭开了中国足坛赌球、假球的盖子。一时间,球迷莫不欢欣鼓舞、充满期待。
【点评】:假球、赌球、黑哨……一系列的足球事件,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违反了在体育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同时也是对观众、球迷权利的漠视,更是违法犯罪行为,令中国足球运动蒙羞。看来,赌球的“毒瘤”只有用法律的利剑才能剔除,如此才能让绿茵场变成一片净土。
三、2010年:军法大事周密筹划
靳桦之
2010年,军事法制建设将继续加强军事立法,完善军事法规体系,加大军事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力度,为全面加强和协调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供有力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
抓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国防动员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200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立法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法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和多方调研,可望于2010年上半年审议通过。
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配套法规修改进程。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订草案已经中央军委审议,待国务院审议后,将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征兵工作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现役士兵退役安置条例》等兵役法相关配套法规的起草或者修订进程,使我国兵役制度得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而不断健全完善。
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修改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修改,将调整完善预备役军官的管理机制、选拔方式、培训模式、储备规模、服役年龄、征召制度和待遇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改进和完善预备役军官基本制度,解决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提高预备役军官管理水平。修订共同条令。共同条令是全体军人的共同行为准则,是军队法规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法规。修改共同条令,既与时俱进地调整、完善和充实部队内务制度、奖惩制度和队列制度的有关内容,又保持发扬中国军队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对于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是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规,将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进一步丰富、充实军队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健全完善各级政治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规则。
抓紧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目前,经过起草部门多方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已经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的草案征求意见稿。2010年,将抓紧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的立法进程。
积极推进武器装备采购制度的调整改革。2010年,军地有关方面将以武器装备采购供应法、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驻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条例、军用标准化管理条例等立法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武器装备采购的重大政策制度调整改革。(作者单位:中央军委法制局)
四、2009曾经携手共同关注 2010法制之路邀您同行
模糊地带深度辨析
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尽管我国法律目前并无明确规定,但有相关法律法理可作参照。如何实现加强部队日常管理与保护官兵个人隐私的统一,无疑是困扰基层的常见难题。为此,本版今年先后刊发了《几多争议“电子眼”》、《“隐私柜”咋成了“隐患柜”》、《这个锁应该上》等稿件。通过对法律模糊地带进行辨析,既是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官兵深化对法律前沿问题的认识。
涉法问题及时提醒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的活动也逐渐增多,尤其是金融诈骗令人防不胜防。为此,今年先后组织了《小小银行卡,几多陷阱当警惕》、《3万元存款为何不翼而飞》、《揭开电信诈骗犯罪的盖头来》等揭露金融诈骗骗术的稿子,及时提醒广大官兵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此类问题将继续关注,及时反映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难点问题解剖麻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军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直击预备役部队涉法难题》、《清房,能不能进行到底》、《法律保障兵车千里畅行无忧》等一批稿件,对部队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解剖麻雀式的分析,通过摆现象、找原因、拿对策,对化解涉法难题进行有益探索。部队建设的涉法难题,就是法制宣传关注的重点所在。
法制前沿不断探索
在法制化进程加速推进的今天,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应该看到,无论法律如何完善,也难免存在一些盲区。《退役军官首次向军旗告别》、《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农家小院能否升挂国旗》等稿件,就是针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工作、生活中又有必要做的事进行探索和引导。法律空白地带的探索、立法建议和进程常写常新,将长期关注。
关注焦点反映呼声
构建和谐军营,需要改进司空见惯却又与法不符的习惯性做法。通过官兵呼声改进工作,是各级领导机关的好传统。抓住官兵反映比较集中的涉法问题,报道习惯性做法与法律法规的碰撞,也就找到了改进工作的方向。《善意侵权,不得不说的话题》、《休假,想说爱你不容易》、《“空头支票”兑现记》等稿件,就是通过官兵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一视角来审视。(张圣海、屈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