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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销毁万余支各类枪支及35万余发子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 13: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乌鲁木齐电 (记者 冀江彤)近日,新疆警方集中销毁了10265支各类枪支,其中新疆公务用枪单位上缴的各种制式报废枪支为3333支,其余为散落在社会上的枪支,占整个销毁枪支的65%以上。

  新疆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枪支6932支(其中军用枪473支、小口径枪1211支,猎枪1482支、气枪1991支,其他自制、仿制、改制枪1775支),各类子弹355587发、仿真枪12063支、管制刀具30843把。此外,三年内共查破涉枪案件83起,打击处理各类涉枪违法犯罪嫌疑人95人。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程浩斐说:“收缴、销毁社会上非法持有的枪支和历年来继续老化报废的枪支,是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枪支管理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枪支弹药管理力度,严防枪支散落社会上,造成涉枪案件的发生”。

  2007年以来,新疆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枪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每年都开展一次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最大限度的把社会上非法持有的枪支收缴起来,集中保管、销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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