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 (王东明、李洪春)中国空军2010年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8月结束,分预选初检、全面检测、集中选拔3个阶段。
报名的学生须具有空军招飞开招地的正式户籍。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有碍军容的纹身、刺字。2010年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视力要求放宽至0.8。
预选初检,检测时间约为半天,在各学校进行。
全面检测包括文化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审查。
通过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的学生,确定为招飞政审对象。由政审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询问和登记学生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政审调查。
全面检测实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时间一般为4天,安排在明年春节之后,在各军区空军所在地或省会城市进行。
集中选拔由空军在北京直接组织实施,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审联审等。
飞行学员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意愿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符合地面军官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作退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