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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度重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 07:52  解放军报
解放军官兵冒雨进行高强度训练。李华敏摄
解放军官兵冒雨进行高强度训练。 李华敏摄

  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近日联合颁发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这是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制约部队建设发展的矛盾问题,进一步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在新形势下推进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规定》的颁发,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官兵特别是伤病残军人的关怀厚爱,对于依法维护伤病残军人合法权益,推进移交安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对伤病残军人十分关心和爱护,对妥善安置伤病残军人工作高度重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是,随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面临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难成为困扰部队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要有效解决伤病残军人退役移交安置难的问题,首要的是健全完善现行政策规定,建立稳定长效的安置制度和工作机制。《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方针原则和以人为本理念,反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为军地有关部门有效做好新形势下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做好新形势下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必须端正对伤病残军人的根本态度。伤病残军人大多是在执行作战训练、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参加地方经济建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负伤致残,或积劳成疾丧失工作能力的,他们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特殊贡献。军地有关部门必须端正对伤病残军人的根本态度,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伤病残军人为党、国家和军队作出的重要贡献,深刻理解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做好新形势下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规定》是做好新形势下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要切实把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谋划,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军地协调,营造和谐移交的良好氛围。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解决好伤病残军人的实际困难。各级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竭诚为伤病残军人服务的思想,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广大伤病残军人要以国家和军队利益为重,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愉快到地方安家休养,力所能及地参加残疾人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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