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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良少将:军人奖励不能过于忽视个人利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 09:54  中国青年报
乔良,空军指挥学院教授,空军少将。著有《大冰河》、《灵旗》、《末日之门》等军事文学作品,并先后与人合作出版《超限战》、《中国空军攻防兼备要论》、《新战国时代》等军事理论著作。
    乔良,空军指挥学院教授,空军少将。著有《大冰河》、《灵旗》、《末日之门》等军事文学作品,并先后与人合作出版《超限战》、《中国空军攻防兼备要论》、《新战国时代》等军事理论著作。

出访的“广州”舰全舰官兵举行回归祖国海疆仪式。仪式在强化军人荣誉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查春明摄
    出访的“广州”舰全舰官兵举行回归祖国海疆仪式。仪式在强化军人荣誉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查春明摄

边防官兵默默奉献,没有重大功劳,也应给予奖励。李翔摄
边防官兵默默奉献,没有重大功劳,也应给予奖励。李翔摄

  当前,全军正在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在这“五句话”中,前四句关乎解放军的政治属性和职能使命,且在法律层面得到保证,过去强调得比较多,而“崇尚荣誉”则属于伦理道德范畴,是一个新鲜命题。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年来,其宗旨始终是一脉相承、坚定不移的。“崇尚荣誉”的提出,让我们看到,即政治、法律的规定和约束性,能解决的是将人“管住”,但要实现大理想、大目标,就必须上升到伦理道德构建这个更高境界,把理想和目标分解转化为个体的自觉。

  追求荣誉,说到底是一种自我认同与自我尊重,是人的自我实现与自我发展。马斯洛关于人的需求的“金字塔”结构中,它居于最高层次。从我军传统来说,它源于革命英雄主义的精神血脉;从时代要求来说,它来自现代军事职业中伴生的荣誉制度;从官兵价值追求来说,它呼应着新生代军人的“名利观”嬗变。

  为了深入探讨军人荣誉问题,笔者近日专访了乔良将军。

  军功章只是荣誉的符号,军人的荣誉感更需内化为自身的素质

  问:我记得您曾说过,军人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军人价值、贡献的一种认定。它是不是和道德行为操守有一定的关系?

  乔良:对,军人的荣誉感既是军人对自身人生价值的确认,又是国家、社会对军人的人生、军人所做贡献的确认。实际上说荣誉是军人的操守也可以,它是军人伦理道德“上限”的一种表现。

  问:人们提到荣誉,马上会联想到奖章。最近军队美术工作者围绕军人核心价值观设计海报,主体图案基本上都是军功章。军人荣誉和军功奖励制度是什么关系?

  乔良:勋章、奖章实际上是荣誉的“符号化”。

  问:在一些社会团体或行业中也有奖励制度,但是军队在这方面好像特别显著,军队的肯定褒扬主要是通过勋章奖章来体现?

  乔良:军人荣誉,尤其是军队奖励制度,实际上是对军人品质中最典型的或为军人所独有的一些要素的褒扬,比如勇敢、忠诚、奉献、牺牲。从这个特点说,军队的荣誉制度和其他行业的并不一样。比如说“五一劳动奖章”,对劳动模范可能不要求勇敢、牺牲,只要求你勤勤恳恳地劳作,具有创新精神等等;而军人应该具备与军事职业相关的特殊品质,军队的荣誉制度要对这些品质进行格外的奖赏和擢拔。

  问:所以军队的军功奖励制度就显得很耀眼、很突出。

  乔良:很耀眼是因为它往往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战争要求军人勇敢、忠诚、奉献、牺牲,虽然这里面有些品质别的行业也强调,但是把它们综合在一起却是军人独有的。

  问:在日常状态下,人们容易把荣誉理解为立功、受奖和表彰这些具体的“好处”。比如说每到年终总结的时候,都说“今年你得到什么荣誉了?”意思是说你得到了立功、嘉奖、优秀士兵、先进个人这些奖励项目中的哪一种。为什么会这样?

  乔良:这更多的是从荣誉的“外化”来理解奖励,其实荣誉更重要的是“内化”,即军人内心的荣誉感问题,就是要转化为人的内在素质,而不是止于胸前的奖章上。给军人颁发奖章,是对于军人所作贡献的确认和记录,让社会对你有一种尊重,这当然首先要通过“符号化”来实现。但其目的则是要通过这种形式让你在心里实现“内化”;也让更多的人以你为“标杆”,都向你看齐而“内化”。军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荣誉感,而不是追求荣誉“符号”。有时候我们简单地提倡追求荣誉,变成了追求胸前挂满奖章,实际上很多挂满奖章的人不一定有非常强的荣誉感。把军人荣誉与荣誉“符号”完全等同起来其实是一种庸俗化。

  只要军人在一定年限中服役很优秀,即使没有重大功劳,也应该给予奖励

  问:在咱们部队,多年以来,都是养猪、种菜、出苦力的容易立功受奖,有的部队还常常把立功受奖名额给了当年安排转业、退伍的同志,作为配合做通思想工作的手段。怎么会这样?

  乔良:这就是典型的将荣誉庸俗化。实际上这也是在贬低军功奖励制度,将它变成了一种带有利益补偿色彩的手段。荣誉本来是贴近灵魂的,现在更贴近具体的物象了。荣誉毫无疑问也是一种手段,但是这个手段对于军队来讲更应该积极运用,而不是消极运用;积极运用就是首先着眼如何内化为军人的精神,消极运用就是只考虑安抚一些人的负面情绪。

  问:还有一点,部队现在从事文艺、体育和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者,立功受奖的机会似乎比较多。人们一般理解在军队立功叫做“军功”,但军功更多的奖给了“文事”,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乔良:这里面有几个原因。首先中国军队30年不打仗,不打仗军人靠什么展示业绩呢?在战场上消灭了多少敌人,以“首虏”论功行赏,可以说是“明码标价”,很容易作为军功依据进行奖励。而和平时期,军人天天处在一种日常事务中,谁比谁突出很难界定,所以说奖励起来很困难。相比之下,文艺人才、体育人才,在一次比赛中夺冠,在一次重大演出中广获好评,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就让这些人显得比别人更突出。在和平时期,“文事”显然更引人注目。一次完美的军事演习也可以受到内部赞扬和好评,但由于军事机密等原因无法广受世人关注;而在“青歌赛”上获得金奖,很容易就让大家认识你。这对大多数军人来说似乎并不公平,因为军人大部分不是演员,也不是运动员,所以容易因此产生一种情绪低落的现象,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国外在这方面有所不同。比如一些外军设立有一种“优异服役奖章”,只要军人在一定年限中服役很优秀,日常训练的指标都能达到,即便没有重大的功劳,也可以获得这种奖章,因为你的服役是优异的。咱们现在一说奖励非要奖励某些特殊作为,但实际上军人在大量的时间里是默默奉献、默默无闻,而这在军队中是很重要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如果你让军人的“千日”感觉不到价值,“养兵”也就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其实“一时”应该有一时的封赏,“千日”应该有千日的奖励。没有“千日”就没有“一时”,不奖励“千日”,“一时”就很难迸发出“千日”养成的东西;一个兵不热爱自己的“千日”,怎么能够在“一时”对国家有所贡献呢?

  精神奖励应该辅以物质奖励,不应过于忽视军人的“个人利益”

  问:现在,大家似乎都把最高档次的荣誉理解为晋升职务,有机会提职的人往往就不好意思再去“争功”,把立功受奖机会“让”给了手下的官兵。那么晋升职务和荣誉是什么关系?

  乔良:晋升职务和荣誉在过去是一个东西。一个人在战场上立了功,封为“万户侯”,这是一种荣誉;同时“封妻荫子”,给你一块领地,领一万户,物质利益也在里面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是统一的。但是现在分成两个东西了,一个得到军功章的人,三等功可能附带100元奖金吧,物质奖励的色彩基本上淡化了。古代的“万户侯”除了物质利益,同时又是一个社会等级,现在的社会等级是你的职务,如果你晋升了职务又去拿荣誉奖章,就显得你得到的太多了,所以在制度上就已经把二者分开了。按说这两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问:这是不是说咱们的奖励制度设计尚有需要完善、改进之处?

  乔良:我们长期以来对于军功奖励制度一直没有思考和研究透,所以这方面一直不太正规。新中国成立60年,我军建设的“三大目标”——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一直保持并完成的就是革命化,正规化一直没有完全实现,现代化近几年才开始加速。实际上荣誉制度应该属于正规化范畴,而咱们基本上划到革命化里面去了。划到革命化里面就会更多地强调无私奉献。一个军人追求军功章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很容易被看成是想“出人头地”。“我要打下这一仗,不拿一等功誓不罢休!”有此想法是一个好事情。敢于争功,军人的勇气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中国词语中有一个词叫“争功诿过”,实际上争功并没错,诿过才是坏事情。咱们现在把这两个事情并列起来,争功和诿过一样可耻,实际上不是——只有用虚假的方式争功才是可耻的,但实际上大多数军人并不都是用的虚假方式。

  问:这个“争”应该是奋勇争先的“争”。

  乔良:对。对于奖励,我认为把职务晋升与立功受奖有所区别也是必要的,尽管有时这二者常常密切关联,因为不见得一个勇于杀敌的人就适合当指挥员,就像很多很好的运动员不适合当教练员一样,由既能杀敌又能指挥的人当指挥员是最佳选择。而对于不适合当指挥员但却能勇于杀敌立功的人,则应该给予更多的奖励,这个奖励不仅仅是在他的胸前挂一枚奖章,还应该辅以其他的物质奖赏。

  我们在这点上做得是不够的,因为我们过于忽视“个人利益”,但军人怎么可能没有个人利益?军人应该把无私奉献和牺牲作为自己追求的最高境界,这是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会提倡和景仰的,而国家对于军人的奉献牺牲则应该有相应的奖赏和补偿。我们就是在这两点上不能非常贴切,所以最后弄得大家没有情绪了。军人大多在日常工作训练中默默贡献,最后就一句话,你们都是默默奉献的好战士,就全打发了,这怎么行?而反过来唱一支歌,取得一次好的比赛成绩就能得到丰厚的奖励,你让没有这种机会的人怎么平衡呢?咱们现在讲到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这只是讲物质方面的差距,其实还有一个“荣誉差距”的问题:一个好演员胸前就挂满了奖章,成了荣誉的“富翁”;一位普通军人没得到奖章,成了荣誉的“贫民”。这显然不太公平。

  “诚信”为荣誉的根基

  问:我看过一些资料,美国西点军校将“责任、荣誉、国家”当做校训,并且这种价值观通过西点培养的精英辐射到了其整个军队。西点军校在对军校生进行荣誉教育时规定了一条“荣誉守则”,要求学员“不说谎、欺骗或偷窃,也不能容忍他人如此的行为”。这个“底线”似乎很低?

  乔良:这个底线看似低,实际上符合现代管理原则,即:不能把对社会成员的管理标准定在“上限”而要定在“下限”上。定在“下限”人人都能做到,大家知道低于这条线,实际上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资格;而如果定在“上限”上,大多数人做不到,做不到而又是一种标准,就会出现“伪”做,让大部分人最后会变成“伪君子”。我觉得西点军校定的这个“底线”非常好,因为其“荣誉守则”涵义是诚信,而诚信是社会运行最基本的底线。

  为什么这一条成了“守则”?想想看,责任、荣誉、国家,这三点哪一点不需要诚信?一个人能负责任还能不诚信吗?欺骗别人的人是不会负责任的。一个人有荣誉心,能用欺骗的手段去获得它吗?面对国家你更不能没有诚信。你在战场上放了一枪就跑了,回来说自己坚守住阵地了,那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说诚信是荣誉的底线。我觉得西点军校把这一条拿出来做“守则”非常有深意。

  问:我们从幼儿园、小学教育里就教孩子不说谎不骗人,但是现在成人社会里却出现了“诚信危机”,典型的像“毒奶粉”事件。所以要在全社会提倡“八荣八耻”,甚至用严刑峻法来纠正。

  乔良:用制度保证诚信是一个方面,其实诚信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自律的。在很长时间里,我们认为西方的商业社会经过比较彻底的改造,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的。因为商业社会就是契约社会,契约社会就是诚信社会,一切建立在遵守合同上。实际上它整个的制度包括法律,都是对于契约精神的一种体现。但是你现在会发现光靠制度是不够的。光靠制度,就使那些不诚信的人钻制度的空子。这次波及世界的美国的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从华尔街的不诚信开始的;美国政府没有加强监管是一个原因,但是监管还是制度层面。光靠制度为什么没有完全约束住呢?还有不自律的问题。所以一个社会要想建立一种完善的诚信制度、契约制度,一方面要让制度法律化;另一方面就是要让人自律化,没有个人自律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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