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洮南7月22日电 (黎云、刘毅)沈阳军区军事法院法官陆海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反恐作战是打击恐怖犯罪和保护民众安全并重的战争,要求参战部队严格遵守人道保护规则,才能以实际行动赢得民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体现反恐作战的正义性、合法性。
首先是要加强对平民的保护。根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反恐国际法的有关规定,重点保护平民、伤病员、妇女儿童以及医疗卫生和重要民生设施的安全,坚决制止和打击残害无辜的恐怖暴力犯罪行为。
在作战方法手段上,尽量选用精确制导弹药,采取“定点清除”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平民附带损伤。
及时组织平民疏散撤离,并提供帐篷、饮食、医疗、衣被等人道主义援助,保证其基本生活所需。
其次,要确保人质安全。解救人质是反恐作战最复杂棘手、顾忌最多、影响最大的一种状况。根据《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等规定,应把确保人质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在不违背反恐原则的前提下,利用谈判、交换、亲属规劝等各种方法与恐怖分子周旋,缓解其暴力倾向,麻痹其防范意识,尽最大可能保护人质不受伤害。待时机适宜,再果断发起解救行动。
陆海涛还介绍说,在一般情况下,对恐怖分子应施以非致命性攻击,使其丧失继续犯罪的机能。对被捕获的恐怖分子,仍应给予基本的人道待遇,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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