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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对退役军人穿军装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 07:55  解放军报

  期待有关部门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将会有不少老同志应邀参加各种纪念活动。他们能否穿军装出席,该穿老式军装还是新式军装,能否佩带军衔?

   吴国文:1988年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六条规定:现役军官转入预备役的,在其军衔前冠以“预备役”。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但对于退役军人如何穿着军装、能否佩带军衔等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许泽:一般来讲,一名老军人的军旅生涯大都经历了几次或多次军装改革。我认为,退役军人着军装的样式,应以最能反映个人军旅生涯时代特征的军装为宜。比如,老红军、老八路、新四军、志愿军这些不同革命历史时期的军装,都凝聚了特定的政治含义和历史烙印,其社会认知度和人民群众的崇敬感是不言而喻的,穿着这样的军装如同历史事件中的历史人物,能给人历史厚重感。新中国成立后,军装的样式经过多次改革,我认为,个人应当选择自己服役期间曾经穿着过的制式军装,并应佩带军功章、勋章和奖章。吴国文:退役军人着军装的时间场合应有限定。主要是在重大节日、重要庆典和重要活动中,退役军人可着制式军装,其他时间不宜随意穿着。建议军队有关部门对退役军人着军服问题制定相关规定,将其作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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