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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备部颁发装备实物资产计价核算管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 07:48  解放军报

  本报讯 记者赵波报道:总装备部日前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实物资产计价核算管理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军装备实物资产管理,开始由粗放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具有我军特色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规定》明确说明,装备实物资产,是指由装备经费购置、不列入武器装备实力统计的各类装备物资、器材、设备等,主要包括库存物资和固定资产两大类。今后都将作为军队装备实物资产,纳入装备财务的管理范畴。

  总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军委、总部领导历来十分重视军队实物资产管理改革,明确要求对全军实物资产进行全面计价核算管理。装备实物资产范围广、数量大、价值高,如何把装备实物资产管理好、使用好,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项新要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确实是一篇改革的大文章。把装备实物资产纳入装备财务管理范畴后,库存物资价值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按照经济规律优化装备资源合理配置,做到管钱管物相结合,将大大增强装备保障能力。同时,装备实物资产由使用部门一家管,改为使用部门和装备财务管理部门共同管,变传统的物资采购入库核销为出库核销,通过全面、系统、连续的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装备实物资产价值的动态变化情况,有利于解决重钱轻物和钱物转换后失控的问题;有利于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管理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走出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我军装备建设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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