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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2008年冬季征兵命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 09:43  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 孟庆巍、记者董强报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2008年冬季征兵命令,全国征兵工作从11月1日起全面展开。

  今冬征兵工作是在全党全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我军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命令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冬征集新兵的对象、范围和年龄是:征集的主体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力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8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8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在征集年龄上,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8年年满18岁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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