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为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至3.33∶1,绝对差距达9646元,为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
增幅最高、差距最大——这两组数据折射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一经披露便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9.5%和3.33∶1,两组数据意味着什么?
按照统计口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民总收入扣除相对应的各项费用开支后,农民能够自由支配用于吃、穿、住、用等剩余收入的平均数;城乡居民收入比,是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
前者是反映农村居民生活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后者则被有关方面视为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数。
2004年至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量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4年超过300元,增幅实现了1985年以来首次连续4年超过6%。而近年来增幅最高的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4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5%。
但与此同时,相比于纵向上对农村居民生活状况不断改善的乐观统计,“城乡居民收入比”这一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数,却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农民增收的“两最”困境,引发了各界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的思考。专家表示,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持续扩大趋势,根本原因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民收入基数低,同时受现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有关方面紧锣密鼓谋划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
面对严峻的形势,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员到学者,社会各界的认识得到统一: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的根本途径。
最近,有关方面展开了紧锣密鼓的行动,探索中国农村新一轮改革方向。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专题报告;9月初,全国政协举行“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不久前在海南、浙江、湖南、吉林、重庆进行实地调研的情况表明,与城乡二元体制相对应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已成为制约城乡一体化的瓶颈:农村土地承包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面临法律和政策上的束缚,制约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农地效益提高;城乡二元户籍分割使进城务工农民总体上仍无法融入当地社会;“三农”融资问题难以有效突破;行政管理体制明显不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职能缺少协调,难以形成合力,服务“三农”功能较弱等。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认为:“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这将是中国下一轮改革发展的重点。”
社会各界期待中国农村发展改革步入崭新时代
面临诸多新情况,专家表示,必须在政策、法律、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进行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变革,尽快扭转城乡差距扩大趋势。
从2007年开始,中央启动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试验区。两地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目标,在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等各个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
改革试验区的探索和做法,使更多的人认识到,要在全社会营造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的氛围,摆脱一切束缚城乡二元体制问题解决的桎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
基于此,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报告提出,要逐步理顺农产品价格,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和生产者利益,使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新形势下如何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国务院的报告强调,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民依法以转包、转让等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目前,社会各界都把目光聚焦到将于10月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将研究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人们普遍期待,这次会议所作出的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关重大决定,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开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又一个崭新的时代。(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