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刺耳的警报,沈阳军区某集团军连夜拉到集结地域,展开一场实兵对抗演习。与以往不同,参演部队中增加了一个法律工作组。原来,为了帮助官兵更好地掌握战争法规,该集团军抽调法律骨干组成工作组随机检查指导。
担任总导演的集团军首长告诉记者:“战争并非‘无法无天’。运用战争法规范官兵作战行动,不但能赢得国际社会和军事行动区内平民的理解和支持,还能起到瓦解敌军的作用,实现军事上的有利态势和政治上、道义上的主动,从而更好地塑造我军威武之师、正义之师和文明之师、仁义之师的良好形象。”军事目标能否伪装成村庄
法律工作组来到某团宿营地,可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个地图上没有标注的“村庄”。
“难道他们没按要求安营扎寨,而是住进了民房?”工作组成员正在纳闷,团里几名领导从一个挂满了玉米、辣椒、大蒜的农家院走出来,把大家请进屋里。
推门一看,一个熟悉的场景呈现在众人眼前:房子中间堆放着一个巨大的沙盘,四周摆满了电脑,墙壁上挂满了地图,一个个全副武装的参谋、干事、助理员们正紧张地忙碌着……这哪里是一个农家院,分明是个指挥帐篷,这“村庄”显然是他们的“野营村”。随后,团领导又带工作组参观了被伪装成粮库的高炮阵地、被伪装成蔬菜大棚的简易宿营帐篷等。
面对这些别出心裁的伪装,法律工作组却并不认可:“这些创意看起来匠心独具,却违背了战争法的要求。”他们向官兵解释说,根据战争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对平民居民和民用物体的尊重和保护,冲突各方无论何时均应在平民居民和战斗员之间、民用物体和军事目标之间加以区别。如果我们把民用物体用于军事目的或把军事目标伪装成民用物体,就会为敌人攻击我民用物体提供借口,从而给平民带来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能不能假扮敌军去侦察
“蓝军一营部署在2号高地。”
“蓝军二营部署在4号高地。”
“蓝军指挥所转移到7号高地。”
……
在某旅情报信息中心,法律工作组惊奇地发现,该旅的侦察兵把蓝军的兵力部署、火力配置等防御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蓝军虽然和我们同属一个团,但各营连之间相互并不完全认识,我们派出几名侦察兵穿上蓝军制服,戴上蓝军胸牌、袖标等,就可以混杂在他们中间浑水摸鱼。有的侦察兵甚至打扮成蓝军‘宪兵’,在阵地上大摇大摆地巡逻……”
一名侦察参谋绘声绘色地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却遭到了工作组的批评:“尽管这种侦察方法很奏效,但如果交战各方都采取这种做法,就会使战场更加无序和失控。在从事攻击时,或为了掩护、便利、保护或阻碍军事行动,而使用敌方的旗帜或军用标志、徽章或制服,是违背战争法的行为。”
“法规是个圈,自由在里边。面对险局、僵局、危局,我们可以运用各种妙招、怪招、奇招争取主动,出奇制胜,但所有行为都必须在战争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作组的一堂课让官兵对战争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官兵们通过反思,把借助红十字、红新月等特殊标志实施侦察、破袭的作战行动预案全部取消。野战医院不能成为攻击对象
“我遭蓝军偷袭,现有警卫力量难以抵抗,请求火速给予救援!”双方鏖战正急,某团指挥所突然接到后方野战医院的紧急呼救。
原来,蓝军为了缓解前沿阵地压力,采取了“围魏救赵”的战术,命令一支分队从侧翼迂回到红军野战医院,并对其发起攻击。
“战斗已进入白热化状态,各作战群都无法抽出兵力救援野战医院,只能动用预备队。”参谋人员通过指挥自动化可视系统迅速查看了各作战群兵力运用情况,向指挥员提出决心建议。
预备队是后续发起进攻的重要力量,如果现在投入后方战场,可能会使整体战斗前功尽弃!团指挥员一时犹豫不决。
“战争法规定:医疗队无论何时均应受尊重和保护,不能成为攻击的对象。蓝军违反了战争法,你们可以向总导演报告,让总导演命令蓝军立即停止这一非法攻击行动。”正在该团观摩的法律工作组了解情况后,提醒红军指挥员拿起法律武器破解危局。
一句话帮助红军解了围,野战医院不但化险为夷,整个战局也发生了扭转:预备队按计划投入战斗后,加速了战斗进程,红军很快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