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施行解放军安全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 08:59 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7月17日电 朱志刚、记者武天敏报道: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这是我军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军队安全管理,规范官兵安全行为,促进军队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促进部队全面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条例》共设置12章14节100条,涵盖了军队各领域、各系统、各环节安全管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我军安全管理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基本要求,规范了军队人员和机关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了事故防范、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是全军和武警部队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条例》贯彻了安全发展理念,首次明确了安全建设的相关内容,并重点规范了安全教育的时机、内容以及实施方法;重点明确了安全原理学习、典型案例研究、特情处置训练、模拟训练和适应性训练等安全训练方法;重点强调了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安全管理人才建设以及安全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安全分析预测、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查监督等防范机制。其中,风险评估作为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新理念,首次写进我军条例。《条例》明确规定,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应对措施。

  《条例》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在细化军政主官职责和机关职责的基础上,新增了军队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般职责,对事故等级与分类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机制,重点规范了应急救援、应急保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规范了事故调查的权限、方法、时限和任务;规范了事故责任追究的目的、要求,规定了事故发生后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重点明确了领导责任追究的权限、层次和方式。

  努力开创我军安全发展新局面

  -本报评论员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发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这是我军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重要标志,对于完善我军安全法规制度,打牢安全发展基础,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军队结构和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部队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胡主席着眼军队建设全局和时代发展要求,提出了安全发展的重要思想。《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把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全军官兵的共同行为准则,为新时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防范重大安全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法规依据。全军官兵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要切实打牢安全防范基础。安全意识不牢、防范能力不强、基础建设薄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条例》明确规范了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建设的内容和具体要求,使部队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有了制度保障。落实好《条例》要求,就要把安全教育与训练纳入部队思想教育、军事训练和院校培训体系,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努力改善安全基础条件,进一步夯实安全发展的物质基础。

  要着重抓好科学预防。预防为主是我军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方针,也是贯穿《条例》的一条主线。落实好《条例》要求,就要切实完善安全工作各项机制,加强经常性安全形势分析,落实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力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同时,要突出防范重大安全问题,认真总结以往事故的经验教训,坚持集中整治与经常防范相结合,把防范重大安全问题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军。治军不严,祸患无穷。落实好《条例》要求,就要健全安全组织,明确安全职责,严守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军政主官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专责、现场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做到按级负责、各负其责。

  安全发展是关乎部队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全军和武警部队要结合自身建设实际,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部队建设转型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努力开创我军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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