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战略磋商是战略性演习必要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21:51 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9日电 (记者李宣良 白瑞雪) “和平使命—200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战略磋商阶段的演练9日在乌鲁木齐拉开序幕。

  为何要将战略磋商作为演习的一个阶段?军事科学院研究员陈学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战略磋商是战略性演习的一个必要过程,也是由演习本身的需要所决定的。”

  “和平使命—2007”是上合组织成立以来参与国家最多、规模最大的联合军事演习,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次演习是成员国共同应对新威胁、新挑战,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打击和震慑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一次重要战略行动。”陈学惠说,演习受到了各成员国战略决策层的高度重视,6国元首和国防部长不仅亲自批准了演习方案,还将到现场观摩实兵演练。

  “作为一次战略层次的演习,当然需要战略层次的磋商才能确定演习的总体方案。”陈学惠说,在9日的战略磋商前,6国的军事专家组实际上已经进行了4轮磋商。“战略磋商并不是走过场,而是有许多实质性内容。”他说。

  首先,要通过磋商确定联合军演的方案。各方在平等、互利、互信、协作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反复磋商,确定各方都能接受的联合军演战略背景、课题及演习代号、行动的方式和目的、应对传统威胁或非传统威胁的对策及具体行动等内容,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联合军演的企图立案、基本想定、导演和演习实施计划等诸多方案及计划。

  其次,要协商联合指挥机构编组和兵力编成。通过磋商,按照要素齐全、人员精干的要求,共同建立联合指挥机构,各方对等派出相应级别的指挥员担任各方部队的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参谋长,并分别组成相应指挥体系,指挥各自所属部队。

  “联合军演是军事行动,也是外交行动。”陈学惠说,“只有通过战略磋商,参演各方才能牢牢把握演习的方向,更好地实现战略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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