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穿着军装现象亟待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8:39 中国国防报
随意穿着军装现象亟待整治
本报特约通讯员 薛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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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地方人员随意穿着军装的现象时有发生。图为前不久山东某市街头一位身着军装的地方人员正在叫卖军用品。赵志国摄

  乱穿军装时有发生

  “远看是军人,近看像军人,仔细一看,原来是假军人”。近年来,少数地方人员随意穿着军装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军人形象,有的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下面是笔者前不久跟随

福建省军地有关部门进行纠察时看到的几个镜头:

  时间:3月10日晚8点

  地点:福州市某繁华商业街

  现场情景:一家闪烁着霓虹灯的“休闲坊”门前,四名身着迷彩军装的保安,每人都留着过耳长发,其中两人还佩带着上等兵肩章,一个手里拿着警棍来回摇晃,在门前大声吆喝、招揽生意……一位路过的中年妇女小声嘀咕道:“现在军人怎么也干起兼职来了,真不像话……”

  时间:3月12日上午10点

  地点:福州市某大型超市

  现场情景:超市保安身着99式警服样式,佩戴的袖标上绣着“保安”二字,可头上戴的确是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贝雷帽,其上还有军徽。笔者询问一名正在值勤的保安人员,他承认头上戴的确实是贝雷帽。据他讲,该连锁超市现有保安人员上百名,可见乱穿乱戴现象非常严重。

  时间:3月18日上午9点

  地点:漳州市某公园门前

  现场情景:“自行车停在这边,

摩托车放那边……”一位手拿红绿旗穿着军用迷彩服的中年人正在招呼群众停放车辆,肩膀上还戴着陆军二级士官的军衔。他解释说,迷彩服是在街上买的,而军衔则是自己在部队当兵的亲戚送的,他觉得戴着好看,所以就戴上了。

  时间:3月20日晚上11点

  地点:解放军第175

医院门诊室

  现场情景:一名血流满面的“军人”急急忙忙跑进门诊部,一边掏出士兵证挂号,一边对医护人员说:“快,我训练受伤了,快点给我包扎治疗……”此时,医生郑佳鹏多了一个心眼:连队战士为什么晚上还进行训练?受伤了连队领导或卫生员为什么没有护送?他随后向医院值班室作了报告。经查实,这是位熟悉部队情况、想免费看病的“假军人”。

  笔者在福建省军区警备司令部警备连纠察记录本上看到,今年以来,一些地方人员经常利用假士兵证、退伍证到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插队购票,地方群众意见很大。今年春节期间,他们还查获了20多名办理部队假残疾证购买半价票的“冒牌军人”。

  穿着动机各不相同

  在采访中,笔者经常听到类似于“我穿什么衣服上班,你们也要管啊!”的话语,充分说明地方少数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国防观念之淡薄、缺乏。至于具体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为了显示老板“能耐”。在查处某娱乐场所保安非法穿着军装时,他们交代,穿着军装佩带肩章,是老板的意思,是想利用军人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招揽生意,也想借此显示一下老板的“背景”和“能耐”,防止一些人闹事。

  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据福建省军区警备司令部警备连指导员张志良介绍,今年年初以来,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先后查处6起利用军人身份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钱财达数十万之多。有的穿着军装、用假军官证到地方进行租车,然后转手卖掉,等追查时才发现军官证是假的;有的自称是部队警备纠察人员,可以搞到军车车牌,非法骗取钱财;还有的对其他地方假军人、假军车进行检查,罚款之后一逃了之,而对方却“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只能自认倒霉。

  为了整齐规范和管理。在某生活小区,近百名保安穿着军用迷彩服,头戴贝雷帽,早晨喊着口号出操,平时走路三人成行、两人成列,俨然军事化管理。难怪附近有的住户议论:“难道新来了一支部队……”而这些,都是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为了整齐规范而采取的措施。

  除了上述三方面原因外,还有以下几种原因:“穿军装为了好看,显得人比较精神”、“穿着类似军装的服装,可以利用军人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办事也方便多了,比如去公园等共同场所可以免费”、“羡慕军人,自己没有参军,想穿军装体验一下当军人的感觉”等等。

  有效整治任重道远

  据了解,为有效整治随意穿着军装问题,福建省军区警备司令部多次联合地方公安、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也遇到了一些难题。

  部队纠察存在“不好管”的问题。据漳州军分区纠察队队长马付华介绍,部队纠察一般都是在正常操课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组织纠察,主要是履行检查官兵着装、不假外出、解决与地方群众发生争执等职责。发现地方群众违规穿着军装后,如果当事人没有严重危害军人形象,只能以批评教育为主,并收缴其军衔标志,不能进行其它形式的处罚。另外,娱乐场所的保安大多在夜间上班,还善于与部队纠察人员“捉迷藏”,打“时间差”。

  同样,地方部门对乱着军装问题也存在“不好管”的问题。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洪主任解释,该部门虽然有责任和权利对劳动人员非法着装问题进行处罚,但往往是发现和接到群众举报后才会进行检查,平时的主要精力一般是解决劳动纠纷,不可能将大量人力放在服装穿着问题上。而公安部门的同志也表示,乱穿军装没有触犯法律,只能以批评教育为主。同时,对利用军人身份进行诈骗的地方人员,也存在着举证难的问题,一般都是进行拘留或者行政处罚。

  导致地方人员非法穿着军装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军用物品商店比较混乱。在福州市许多街头,经常可以看到军用物品商店里面堆满了各种“军装”,从蓝色的空军服、绿色的陆军服到白色的海军服都有,军大衣、军被、军帽、军马甲、迷彩服一应俱全,大人小孩子都可以找到合适的服装。据一家店老板介绍,他的这些类似于军装的服装,都是从一些中小型服装厂购买的,根本“不费什么事。”

  对如何有效查处地方人员乱穿军装的问题,笔者也特意采访了部队官兵,请他们谏言献策,共同清除这一“顽疾”。

  第175医院院长鲁云敏、政委邹荔认为,要从增强群众国防观念入手,加强军地协调,发动群众监督,对假冒军人既要批评教育更要严厉打击,确保军人的良好形象得到有效维护。

  驻闽某综合仓库二级士官张文明说:“作为军人,要自觉遵守条令条例,不能擅自将军衔、军装送给亲属朋友,更不能卖给地方人员。在遇到假军人时,要主动予以制止或报告给警备司令部门。”

  驻军某部教导员黄良高则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对地方人员假冒军人的行为用法律进行惩处,不能总是批评教育了事,对严重损害军人形象的要从重处理。”

  漳州市三和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也认为,我国现有法律中只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正式的警服、警用标志的行为及处罚作出了规定,而对模仿军装式样,仿制、持有、使用近似军装仿制品的行为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仿制军装的行为,司法部门很难处理。因而有关部门应尽快对相关法规作出修改和补充,以便有法可依,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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