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依法治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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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5:56 解放军报 |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可靠保障。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 依法治国是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法宝。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法治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反映,对整个社会成员都有约束力。实施依法治国必然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实践证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越高,对法治的要求程度就越高。如果没有法律的调节,经济和社会活动必然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就不能巩固,就不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也就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法治,也就没有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依法治国能够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而和谐社会的构建又能为依法治国注入新的内容。 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全新的社会课题,也对我国的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而法制建设必须与构建和谐社会同步发展,没有健全的法律和制度,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法律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完善法律,确保构建和谐社会有法可依。一方面要尽快制定规范和调整社会变革中急需的法律法规,不断填补立法领域的空白;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立法水平,使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切实管用,发挥其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中的保障作用。现代社会维持社会生活秩序的基本工具就是法律制度,没有对法律制度的充分尊重,就没有井然有序的社会生活,就没有和谐的社会。要增强全体公民守法的自觉性。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律规范,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来源:解放军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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