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生效 中国机遇与挑战并存 | |
---|---|
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 21: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 (韩乔、刘铮)旨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16日正式生效。中国气候变化专家表示,善加利用《京都议定书》提出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国将迎来企业技术革新与降低能耗的发展新机遇,但也会面对一些压力和挑战。 历经7年的艰苦努力,《京都议定书》终于获得占199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批准,具备了国际法效力。它规定在2008年至2012年间,发达国家 清华大学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所副所长刘德顺教授说,对于许多发达国家来说,达成这一目标面临很大挑战。而《京都议定书》提供的CDM模式,为发达国家实现承诺提供了另一种可行的途径。由于在全球范围内,无论在哪里进行减排,效果都是一样的,但在发展中国家减排所需的成本与难度相对更低些。CDM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中投入资金、技术,帮助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量,此后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其减排量,这样,发达国家就能以比较低的成本完成减排任务。 去年,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帮助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据中国CDM项目专家李俊峰介绍,北京的安定垃圾填埋气项目和内蒙古的风电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批准。北京安定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利用项目与国际能源系统(荷兰)公司合作,在10年内将减少排放近80万吨二氧化碳。减排的废气指标将出售给这家荷兰公司,按目前每吨1美元至10美元的价格计算,10年的减排量最高可换回800万美元。 “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中国企业提前获得了先进技术,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了能源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发达国家则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刘德顺说。 他说,我国实施CDM的潜力巨大,我国电厂现在普遍采用低效率的普通燃煤机组,若以CDM模式与日本等国合作,由其提供超临界机组,我国将大大提高煤发电的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CDM模式的中外企业国际合作将全面开始运行。但可惜的是,我国企业对CDM还知之甚少,这块馅饼还没有多少人去啃。”刘德顺说。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说,中国的GDP要实现在2020年翻两番,资源环境面临巨大压力,迫切需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帮助中国创造CDM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还将通过市场化手段,帮助中国潜在的CDM项目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买主。 但气候变化专家们也担忧,《京都议定书》目前只进行了第一承诺期的谈判,随着国际谈判的不断进行,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定量减排的压力将会增大。而在未来数年,发达国家有可能把碳密集产品和高耗能项目向中国转移,如果数年后再把这些产业转移出去,那时将对就业和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冲击。 “因此,从现阶段看,《京都议定书》生效带给中国企业发展新机遇,但长远来看,不确定因素很多,中国面临的压力会越来越大。”刘德顺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