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过草案 海域首度被纳入“国土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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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18:09 中新社网站 | |
中新网6月9日电 台“行政院”今天通过的所谓“国土计划法草案”中,首度将海域纳入其“国土规划”范围。 据台湾媒体报道,此次通过的所谓“国土计划法草案”中,将台湾的土地区分为“国土保育区”、“农业发展地区”、“城乡发展地区”三大功能区。 此外,凡未经许可擅自开发此“三大功能区”者,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若情节重大,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据了解,在这“国土计划法草案”中,台行政主管部门首度将海域纳入“国土规划”范围。 相关专题:海峡两岸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