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政部”:携人民币入台限额近日内定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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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17:12:0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院”已修正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有关可携带人民币入台之限额的规定,“财政部”次长张秀莲4日表示,经协商相关部会之后,会尽快公布,不会拖很久。 根据修正通过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规定,将放宽人民币携带入台,但携入限额由“财政部”邀集“陆委会”、“中央银行”等相关单位订定。 根据现行的规定,大陆地区对人民币携出限额是6000人民币,而台湾对于外币携入限额是1万美元,因此,所订出的限额应由此两方面来考量。 银行业人士指出,由于人民币目前在岛内仍无法自由兑换,随着两岸往来日益频繁,有人民币需求的民众,通常是到银楼等地下金融处兑换,在政策开放人民币可限额携入岛内之后,应可减少地下金融交易的情况。(佐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