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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资料:《朝鲜停战协定》主要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 09:35  舰船知识网络版
资料图:板门店谈判
资料图:板门店谈判

  1以三八线附近的对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各由此线后退2000米,以建立一非军事区,非经特许,任何军人、平民不得越过军事分界线。

  2自协议签字后12小时起,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军人和一切军事装备、武器弹药,组成军事停战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

  3停战协定生效后60天内,各方应将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分批直接遣返,将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战俘统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处理。

  4双方军事司令官向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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