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0日(新闻背景)中国与“金三角”地区有关国家禁毒合作大事记
2002年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高官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以下是中国与东南亚“金三角”地区有关国家的禁毒合作大事记:
1、1990年8月,中国公安部组成禁毒代表团首次访问缅甸和泰国,各方达成开展禁毒
合作的意向。从此,围绕东南亚“金三角”地区的区域性禁毒国际合作拉开了序幕。
2、1991年5月,在联合国禁毒署的倡议下,中国、缅甸和泰国达成了开展次区域禁毒多边合作的谅解。
3、1992年6月,中国、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在缅甸举行会议,分别签署《中国、缅甸和联合国三方禁毒合作项目》和《泰国、缅甸和联合国三方禁毒合作项目》。
4、1993年10月,中国、缅甸、泰国、老挝和联合国禁毒署代表在联合国纽约总部正式签署了次区域合作的《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确定在东亚次区域禁毒国际合作中,各方保持高级别接触,每年举行一次高级别例会,商讨禁毒合作事宜。
5、1995年5月,联合国禁毒署和东亚次区域各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一届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和《北京宣言》,接纳柬埔寨和越南为《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正式成员国。
6、1996年,中国与缅甸建立边境地区缉毒执法合作联络官制度。
7、2000年10月,中国国务委员罗干率团参加“东盟+中国”国际禁毒会议,签署了《东盟和中国禁毒行动计划》。中国和泰国签署了《关于禁毒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8、2001年1月,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访问老挝和缅甸,分别签署禁毒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确定中缅、中老在打击毒品犯罪、替代发展、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戒毒治疗、技术协作、情报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细节。
9、2001年4月,缅甸将大量向中国境内贩毒的大毒枭谭晓林抓获并移交中方,标志中缅禁毒合作进入实质性的阶段。
10、2001年8月,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北京宣言》,确立了四国间的禁毒合作伙伴关系和通过高层会晤磋商解决禁毒等国际和地区重大问题的方式,同时加强工作层面的业务交流。
11、2002年4月,中国警方在泰国、缅甸警方和美国缉毒署的配合下,破获“3·30”特大国际贩毒案,缴获海洛因365.95公斤,分别在中国、泰国和缅甸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缅甸抓获并向中方移交了涉案主犯王祖光、许连科等。
12、据不完全统计,到去年年底,中国已无偿或低价向缅甸和老挝北部地区提供各类粮食和经济作物籽种百余吨,各类经济苗木20多万株,派出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3000多人次,帮助培训境外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各类援助项目的农经作物总面积已达44.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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