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历史人物:宋襄公与孙武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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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01月15日 22:50 光明日报 | |
宋襄公与孙武子,都是中国军事史上声名显赫的人物,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典型,则在于分别代表了两种截然对立的战争价值取向,前者是礼乐仁义至上论者,后者是唯利是趋决定论者。 然而,历史往往是无情的。战争,尤其是古代社会中那些为争夺统治权力而互相厮杀的战争,总是要彻底撕掉那块“仁义道德”的遮羞布,以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展示于世。于 不过,从更深的层次考察,我们可以发现,那位倒霉的宋襄公并不是一无可取,而风光千年的孙武子也不是毫无瑕疵。 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的所作所为,其实并非他本人心血来潮、视战争如儿戏,而是他努力保持君子尊严的举动,恪守战争当受道德规则约束的选择。体现“军礼”文化要求的《司马法》强调,用兵应该“正而不诈”,即必须做到“成列而鼓,不相诈”,“逐奔不远,纵绥不及”,战争的程度与范围应该受到必要的限制,不允许无节制地使用暴力。作为深受“礼乐”文明熏陶的宋襄公,无疑要在战争指导上反映“军礼”传统的诉求,表示出泱泱君子之风。只可惜他的军队太弱小,一旦与强大的楚军进行堂堂之阵的交锋,处于下风乃至惨败在所难免。 至于孙子,则没有过多的传统包袱,他的作战指导原则更合乎春秋时期争霸兼并战争的一般规律,与时代的需要同步,所谓“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在他看来,战争中不允许有任何温情,只要能达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目的,战争的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于是乎“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是正当途径,“堕其城,毁其国”是应有做法,“掠于饶野”、“掠乡分众”是可行举措。虽然他也说“全胜”、“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但这只不过是理想境界的虚拟,是口号罢了,他的真实意图始终立足于“以正合,以奇胜”,“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 春秋战国乃至整个古代历史演变进程,证明了孙子兵学实用理性的胜利和宋襄公标榜“礼乐仁义”的失败。然而,正如俗语所说的那样,不可单凭成败论英雄。宋襄公虽然败得很惨,很没面子,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道德对战争的制约作用可以弃若敝屣。事实也正是如此。儒家提倡义战、墨家主张非攻,都是古“军礼”原则在新条件下的反映,随着人类社会的日益进化,道德因素对战争行动的规范意义越来越显突出,绝对战争也逐渐在向可控性战争过渡。这其实是对宋襄公“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做法的否定之否定。当然这一切是必须建立在自己拥有必胜的实力和把握的基础之上的,而不能像宋襄公那样一厢情愿、自以为是。 孙子的兵学理论固然是时代精神的产物,也符合军事斗争的一般规律,但是他提倡“兵以诈立”,将“兵不厌诈”奉行为指导作战的最高原则,其客观效果,往往是在取得战争胜利的同时,也促使战争手段变得越来越残酷,战争破坏程度越来越骇人。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白起长平坑降卒四十万,项羽新安杀俘虏二十万,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孙子那种只求目的不讲手段的战争效益观的逻辑结果。这个责任固然不应由孙子来承担,但是君子之风日去、小人之气竞长,“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乃是不争的事实。孙子若地下有知,也会感到不安。 所以,后世的兵家为了发扬宋襄公和孙武子思想的各自长处,同时克服两人思想的各自不足,遂提倡兵儒合流,即既强调仁义道德对军事活动的规范意义,又肯定兵者诡道、出奇制胜对战争成败的保证决定作用,从而使中国传统军事文化能够沿着比较正确的方向不断进步和成熟。 从这层意义上讲,将宋襄公一概骂倒,将孙武子无保留推崇,诚不足取。(黄朴民) 相关专题:军事历史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