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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博士谈在菲被害中国人质相关法律问题

http://jczs.sina.com.cn 2001年8月27日 13:26 舰船知识网络版

  今天,在菲律宾被害的中国人质薛兴的亲属薛梅辉给新浪网发来电子邮件,表示急需得到有关法律援助。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刘敬东先生就此介绍了相关法律问题。

  刘博士说,国际法律有一个原则,就是某国公民到另外一个国家去的时候,发生了纠纷,或者是法律上的事务的时候,要适用一个原则:用尽当地救济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司法手段来解决法律纠纷。具体的讲,就是要用尽当地司法救济手
段来解决法律纠纷,包括民事赔偿,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当地的司法手段解决不了,或者是出现重大瑕疵,比如说是不受理,或者是当地司法有失公允的情况下,那么可以通过外交途径与菲律宾的有关部门进行交涉。

  当被问到国际上类似的案例时,刘博士说这种案例很多,国际上这种公民受损害的案例跟当地救济的方法是很多的,处理的很好呢,就不会发生外交纠纷,如果要是处理不好,确实有证据表明当地怠慢司法,或者是司法不公正,就会上升到外交途径,由国家来代表公民与所在国与当地的国家政府进行交涉。

  当被问到受害人家属是否可以从本国请律师时,刘博士说这种作法不行,因为各国的司法是独立的,如果你要在当地初审,当地处理案件,必须有所在国的律师,具有当地律师资格的人去处理这个事情。但是受害人家属也可以在国内聘请一个比如国际法方面非常擅长的律师作顾问,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他能够在了解情况下跟他们去交涉,不是家属直接跟律师去谈了,就是律师与律师之间谈比较好一点。

  我们感谢刘敬东先生的介绍并希望社会各界能继续提供有关信息,薛梅辉的联系方式为:手机:13960651902,email:xmh_5882908@sina.com。(乐天 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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